保定天气预警通知_保定天气预警通知最新
1.保定限号通知最新
2.保定市前十天气情况
3.河北连发三个红色预警,分别是什么预警?
4.保定还限号吗
5.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近日,华北地区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多地空气质量达到重度污染水平。中央气象台预计,13日夜间至14日,华北中南部、黄淮西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轻到中度霾,局地重度霾;15日起,受降水影响,上述地区的雾霾天气趋于减弱消散,中央气象台于10月13日18时发布霾**预警。
定市区空气质量指数为226,属于重度污染。据《河北省重污染天气预警报告》,预计10月13日至10月15日,保定市范围内将连续出现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保定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并规定10月14日至18日左右,保定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
为有效削减重污染天气期间的污染峰值,河北保定市网今日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强化措施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保定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所有施工工地停工。
保定限号通知最新
今天限号3和8,周三限3和8。
根据河北省大气办《关于启动区域橙色(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预计11月23日至26日,保定市将出现重污染天气。经保定市领导同意,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II级)预警。
24日,保定尾号限行规定重新启动,周六日不限行,24日周一限行机动车1和6,限行时间为11月23日至26日。
保定尾号限行规定通知
依据要求,保定市交警支队启动机动车牌照尾号限行措施:以车辆牌照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不限行。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限行区域:保定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保定市前十天气情况
根据《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和河北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意见》, 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保定市将出现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
12月29日22时保定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Ⅰ级应急响应。各县(市、区)、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Ⅰ级应急响应执行到位。何时解除另行通知。同时,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运动。《保定市2016年冬季暖期空气质量保障超常应急措施》12月31日前(含31日)继续执行。
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Ⅰ级应急响应期间实行单双号限行,法定节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自2017年1月3日起,主城区每日7时至20时实行非营运机动车单双号限行(单号单日行,双号双日行,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准)。
限行区域为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单双号限行期间城市公交车免费乘坐(含2017年1月1日、2日两天法定日),如遇天气转好,将随时解除Ⅰ级应急响应,同时解除单双号限行。
河北连发三个红色预警,分别是什么预警?
你好,保定市前十天的天气预报如下:
1、11-17星期四 10℃ 2℃ 霾 北风1-2级
2、11-18星期五 11℃ 4℃ 霾 北风1-2级
3、11-19星期六 13℃ 1℃ 多云 南风1-2级
4、11-20星期日 8℃ 0℃ 阴~雨夹雪 东北风1-2级
5、11-21星期一 3℃ -6℃ 中雪~多云 北风4-5级
6、11-22星期二 1℃ -8℃ 晴 北风1-2级
7、11-23星期三 4℃ -8℃ 晴 南风1-2级
8、11-24星期四 7℃ -6℃ 晴 南风1-2级
9、11-25星期五 7℃ -3℃ 霾 南风1-2级
10、11-26星期六 9℃ -4℃ 晴 西风1-2级
保定还限号吗
7月22日,河南河北等地仍有强降水。澎湃新闻注意到,7月22日5时许,河北省气象台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此外,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红色预警;河北省自然厅、河北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红色预警。
预计,7月22日08时至23日08时,河北西南部、河南西北部、广西南部、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西北部、云南南部、浙江中北部沿海、台湾岛中北部等地的部分地区有大到暴雨,其中,雷州半岛、海南岛西北部、台湾岛北部等地部分地区有大暴雨(100~160毫米)。
上述部分地区伴有短时强降水(最大小时降雨量20~50毫米,局地可超过70毫米),局地有雷暴大风等强对流天气。河北气象台7月22日5时发布天气预报,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
目前,邯郸中西部、邢台中西部、石家庄南部和西部已经出现了大暴雨到特大暴雨,预计到今天中午前后,上述地区降雨仍将持续,过程累积雨量可达200到300毫米,个别地点380毫米以上,请防范。
河北427个观测站点达大暴雨级别:
河北省气象台7月22日9时29分继续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称:邯郸中西部、邢台中西部、石家庄南部和西部已经出现了大暴雨到特大暴雨,预计22日上午到中午,上述地区降雨仍将持续,过程累积雨量可达200到350毫米,个别地点420毫米以上。
河北省气象台发布天气实况显示,21日8时至22日8时,河北省降雨区平均降水量50.6毫米,保定中南部、石家庄西部和南部、邢台中西部、邯郸等地共有709个站点降水量超过50毫米(暴雨),其中427个站点在100毫米(大暴雨)以上,37个站点超过250毫米(特大暴雨),磁县都党乡最大为363.5毫米,保定市气象站小时雨强最大为87.8毫米。
7月22日,河北省水利厅下发《关于将水旱灾害防御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的通知》, 根据天气形势变化,经会商研究,河北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22日1时起,石家庄市、邢台市、邯郸市3市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由Ⅳ级提升至Ⅲ级。
以上内容参考 澎湃新闻-河南河北等地仍有强降水,河北连发三个红色预警
1月19日高阳县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通知
截止2024年1月11日,保定没有限号通行。
2023年12月30日,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经市气象和市生态环境部门联合会商,12月30日夜间起,保定市空气质量逐渐好转,但污染过程仍有持续。经市研究决定,保定市于12月30日20时起,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Ⅰ级应急响应降为橙色预警Ⅱ级应急响应,同步在全市范围内取消机动车限行措施。
保定市的限行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含法定节日及周六、周日)期间的每日7:00-21:00。限行规定为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上路行驶;机动车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上路行驶。
不受单双号限制的车辆
1、公共汽车,大(中)型省(市)际长途客运班车,客运出租车(不含租赁车辆),持有运输管理部门核发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单位通勤班车和核发校车牌证的校车。
2、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应急救险车。
3、悬挂合法新能源号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车汽车,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注册地为保定市主城区)。
4、法律法规明确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高阳县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
根据省大气办《关于加强管控积极应对本轮污染过程的提醒函》和《保定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通知》,预计1月20日起,河北省高空转为弱脊,地面受高压影响,南北风交替,湿度升高,扩散条件转差,保定市可能出现中度以上污染过程。为减轻污染过程对公众健康的影响,按市大气办指导要求,我县于2022年1月19日18:00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行业减排措施》Ⅱ级响应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工业企业管控措施。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依据2021年新修订的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Ⅱ响应减排措施立即开展工作,并将此通知传达到各企业、施工工地。
移动源管控措施。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工业园区内应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料场、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应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进行运输。
面源控制措施。加强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禁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煤炭、渣土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洒水等清洁频次。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两个全覆盖”的前提下,经市大气办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道路保洁。根据温度、湿度和天气情况,在常规作业基层上,对主要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增加机扫、吸扫和保洁频次。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要以乡镇、村为单元,组建巡查队伍,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坚决杜绝焚烧垃圾、秸秆、废旧物品等污染大气环境的行为和现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措施。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充分利用露天焚烧和红外监控系统开展实时监控,对燃放烟花爆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的,做到随时发现、随时处置。盯紧重点时段区域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对存在异常升高倾向的,要进一步强化人防+技防监管措施,加密巡查频次,严格依法依规打击违法行为。
二、认真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后,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应急响应期间,纳入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的企业、建设项目和疫情防控保障的企业,在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有效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不限产、不停产、少检查、少打扰,鼓励企业自主减排,坚决防止“一刀切”的减排方式。
三、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各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办公室成员单位,要按照《高阳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期间每日20:00时前报送前一日督导检查情况,预警解除后次日16:00前,将应急响应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文字报告,及时报送县大气办。具体内容为:出动的检查人员、车辆以及检查工业、企业、建筑工地等数量,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
高阳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