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候变化的主要渠道_气候变化的主要因素
1.南极地区在研究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突出的地位.此区中的大气、冰、海洋和生物通过生物地化循环、深层大洋
2.西方国家和中国在减排问题上有什么不同的认识
3.蓝碳是通过什么渠道吸收的碳
随着全球对灾害风险管理的承诺和投资的不断增加,相关工作人员和政策制定者也在逐渐加深对优秀做法、成功的促进因素和障碍的理解。与此同时,气候变化适应领域的创新研究,可以为有效适应项目的基本要素快速提供有价值的评价指标。近期,为应对各种冲击和胁迫(包括致灾因子和气候变化效应),从事发展和人道主义事业的工作人员就如何提升恢复力开展了建设性的讨论。讨论过程中发现,从灾害风险管理和气候变化适应两个方面取得的经验及面临的挑战等具有明显的重合,因此,对采取灾害风险管理和气候变化适应的综合措施逐渐达成共识。
基于以上逐渐增长的认知,形成了以下“综合灾害风险管理和气候变化适应的10项原则”11。整体来说,这些原则为从事发展和人道主义事业的工作人员提供了一系列提升灾害和气候恢复力的标准,这些标准适应于多个领域和不同情景下的项目周期。
(1)增强对致灾因子和气候变化的认知:危害、气候变率及气候变化会对相关区域和人群产生影响,通过加强对其历史变化、当前状况和未来趋势的认知,为人类决策和行动奠定基础,从而提升灾害和气候变化的恢复力。这些认识需要包括多尺度的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如区域和地方尺度。通过促进所有利益相关者参与风险分析过程并分享经验,增强G其对致灾因子和气候变化的认知。
(2)增强对暴露度、脆弱性和能力的认知:评估群体、系统和资源的脆弱性和能力,应该是确定项目的实施区域、目标人群(包括对脆弱性具有不同认知的人群)和项目目标的决策基础,也是确定能够提升灾害与气候恢复力的各项措施的决策基础。这不仅需要分析当前观测到的气候变化影响,还应预测未来的气候变化影响。通过过程参与和经验分享,增强所有利益相关者对暴露的成因、脆弱性和能力的认知。
(3)明确权利与责任: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当成为灾害风险管理与气候变化适应的责任主体,提高人民对权利的认知,并保障人们享受其应有的权利。治理G体系和政策环境需要保障面临风险或受灾害和气候变化影响的人群享受其应有的权利,使他们有权要求政府承担决策和行动的责任。此外,其他利益相关者,如非政府组织,应该补充和促成责任主体和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
(4)加强受危人群的参与和行动:所有处于风险的人们都有权利参与到影响他们生活的决策过程中。人们对影响的直接认识是保障他们根据经验分析并采取行动的重要基础。受危人群自身及其委托代理人决定了提升恢复力策略的持续性。因此,所有制定政策的过程和行动都需要受危人群的直接参与,包括女性、男性、儿童及高风险人群。
(5)促进系统性的参与和改变:由于危害和气候变化影响导致的脆弱性和暴露度存在多种成因和驱动力,提升灾害和气候恢复力的策略需要全社会和政府所有部门的参与。多部门和多利益相关者参与的目标是将灾害与气候恢复力提升作为发展规划的核心。所有参与者对这一目标的承诺应该反映在各自的政策、规划和预算中。
(6)促进多层级的协同配合:一个有利的政策环境对家庭、社区和地方采取的行动至关重要。类似地,一项政策或者法规所产生的影响结果取决于各级政府的执行度和与受危人群的相关度。各层级采取的决策和行动应当互为借鉴,并与发展规划协调一致。
(7)借鉴并建立多渠道知识体系:灾害和气候变化风险分析应当用科学研究的成果补充当地传统的认知,从而促进新认知的形成。提升灾害和气候恢复力的措施应促进有效措施的重复实施,鼓励自主性创新和引进适合的外来技术帮助解决新的或者加剧的挑战。监测和评估已经实施的策略和项目,确保知识的吸收和经验的分享。
(8)秉持灵活性和响应性:由于气候变化的效应和影响存在不确定性,特别是在局地水平其不确定性更高,而且许多动态过程(诸如城市化和环境退化G)均可以影响暴露度和脆弱性,因此,灾害和气候变化风险分析需要考虑新知识。同样,提升灾害和气候恢复力的项目和策略也应保持灵活性,以适应不断发生的新情况。
(9)注重不同时间尺度:分析过程、策略制定和项目设计均需注重当前已知的风险和未来可能的情景。不能忽视对已知危害发生的防范工作,使其支撑气候变化中的长期影响及其他潜在的、未知的冲击或胁迫的适应能力建设。此外,需要根据时间尺度进行相应的资源分配和适应活动的规划。
(10)遵循无害原则:提升灾害与气候恢复力的策略和项目要始终包含对其潜在负面影响的评估,包括引发的冲突及其对环境的影响。一旦发现潜在的危害,需要将能够大幅降低或去除负面影响的措施纳入实施策略和项目设计中。为了避免产生错误的认识,或者促进不当适应G,项目要始终基于多灾种和多影响进行评估。
本指南的第3章至第6章阐述了在项目实施周期中、在不同领域和不同情景下如何应用综合方法进行灾害风险管理与气候变化适应。
案例分析:越南中部沿海省份适应逐渐增加的气候变化脆弱性12
项目实施地:越南
项目实施方:世界宣明会
沿着越南3000千米长的海岸线和广阔的低洼河流三角洲,当地居民以水稻生产和近海养殖为生,他们面临的重要长期威胁是气候变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和盐水入侵13,更直接的威胁来自日益严重的台风和日益频繁的洪水。
2005年,世界宣明会开始在越南中部沿海省份广义(Quang Ngai)省开展工作,当地社区受灾害影响严重,恢复生产面临巨大困难。为了提高当地的适应能力,其中一个项目关注于利用各种现有的当地资产,提高社区对灾害和极端气候事件的恢复力。在37个小村庄建设了43处中小型的基本设施,包括为保障雨季交通畅通的田间道路养护和硬化,以及避免儿童接触污水的操场垫高。49个村庄的1000多户还获得了修缮房屋的贷款。项目还关注为家庭创造可替代的经济收入机会,以使他们不再依靠种植单一作物来维持生活。2583户家庭得到了创造额外收入的支持,诸如种植竹子或出售农产品,而非单一种植水稻和水产养殖。
以学校为本的项目,确保儿童能够获取面临灾害时充分判断和自我保护的知识和信息。项目执行过程中,红十字会为社区的备灾信息传播提供了无线通信系统和广播站。该项目还开发了家庭和村庄灾害风险管理计划(DRRPs),有助于制定和采取灵活的前瞻性决策和治理措施,并通过与省、市、区县和社区水平的规划相结合,促进多层级部门间的协同配合。为了加强受危人群的参与和行动,项目中选出100多个村庄协调员,组建了10个营救小组,对他们进行自然灾害减缓和医疗救护方面的培训。相应地,他们帮助10个镇子、50个村庄及7000多户家庭制订了自己的灾害风险管理计划,这些都纳入到地区和国家已有的规划中。以学校为本的灾害防范项目直接提升了儿童的福利,惠及500名教师和2万名学生。
通过本项目的开展,吸取了以下经验:①在现有的政府框架内开展灾害风险管理和气候变化适应,并将其纳入当地的规划是获取政府支持并为当地项目争取资源的关键;②虽然创造有利环境和鼓励创新对促进发展替代生计措施至关重要,但是大多数接受小额贷款的家庭所能投资的范围非常有限,多数都是投资于种植竹子、生产鱼子酱和种植蔬菜等,导致这些产业的市场饱和,广义省与主要商业中心的遥远距离放大了这一饱和现象;③由于缺乏维持新生计活动所需的劳动力、知识、土地和市场链条,不是所有的生计项目都能取得成功,因此,在发展多样化的生计活动时,需同时提供相关的技术,这对确保适应能力的提升至关重要。
有些新的经济收入方式并不成功,例如在河岸边种植竹笋并没有增加经济收入,因为在竹笋还未长成之前已被洪水淹没,这说明仅拥有资产还不足以提高适应能力。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假定人们具有相关的劳动力、知识、土地和市场链条,保证从出售竹子和家庭农产品中获得收益。然而,种植竹笋需要一定的技术知识,技术知识的增长是一项长期投资。项目结果证实,技术知识的长期投资对于那些需要快速提高收入的社区来讲是一项挑战。
常见问答
1.灾害风险管理与气候变化适应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灾害风险管理与气候变化适应具有相似的目标和共同的效益,因此,它们两者之间紧密相连,两者均关注如何降低人们面对危害的脆弱性,提高人们预测、应对和灾后恢复的能力;由于气候变化增加了与气候相关的致灾因子的频率和强度,采取灾害风险管理措施对支撑社区适应气候变化至关重要。
并非所有的灾害致灾因子都与气候相关。与气候(或水文气象)相关的致灾因子主要包括洪水、干旱和风暴,与气候相关的灾害风险管理同样可以应用于地质致灾因子(例如地震、台风和火山爆发)、技术致灾因子(例如工业、化学泄漏)和冲突。同样地,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不一定都是危害,其中包括影响社区的长期效应,例如温度升高、季节规律异常、降水格局变异和海平面升高,还包括对粮食和食品安全、健康和贫穷的后续影响。
2.气候和天气之间的差别是什么?
天气和气候之间的区别在于时间尺度。天气是指从数小时到数天的温度、降水和风的变化;气候是指天气条件的长时间尺度(大于30年)的平均态。
3.如何处理气候预测中的不确定性?
虽然气候预测存在不确定性,但是气候变化科学的主要结论是基于多个事实的,这些事实证明地球变暖是由于人类活动导致的大气层中温室气体浓度的增加,这一结论具有较高的可信度。由于气候预测存在科学上的不确定性,同时气候变化涉及人类生活的多个方面,气候变化行动的决策不仅需要基于科学上的考虑,还需要考虑广泛的社会、经济和环境因素。
4.气候变化适应是唯一的措施吗?
答案是否定的。为了应对气候变化,全世界还致力于解决其成因——温室气体污染。如果继续按照当前排放趋势发展,全球平均温度将在未来50年内上升2℃~3℃,到21世纪末有可能超过5℃或6℃(Stern Review on the Economics of Climate Change,2006)。这将带来多种严重的后果:从永久冻土融化到热带雨林消失(贮存的碳随即消失),几乎所有极地冰川将消失,极地冰盖融化。一旦达到2℃~3℃的升温阈值,阻止全球变暖将变得极为困难。
因此,人类面临的关键问题是如何大幅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全球变暖危险控制在可控范围之内,这需要全世界所有国家付出巨大的努力。
然而,尽管每个人都能身体力行减少排放,有些地区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只占全球排放总量的一小部分,受气候变化的影响却最为严重,需优先采取适应措施以应对潜在的影响。
5.人道主义救援采取灾害风险管理是否现实?
即便是在需求紧迫的情况下,人道主义援助的各种方式也可以提高个人、家庭和社区自身及当地机构的恢复能力。例如,现金发放可以平衡人们在紧急需求和保护生计资产之间的矛盾,避免增加他们的脆弱性。当国际组织与当地组织合作分配紧急援助物资(例如临时性避难所)时,双方可以互助,一方面,当地组织可以帮助国际组织有效分配紧急援助物资;另一方面,当地组织可以从灾害救援中获取经验,帮助他们提高社区的备灾G能力。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为不同的灾害情景提供有效的人道主义援助,同时人道主义援助也是人们的一种现实期待。更多相关指南,请参见5.2 人道主义危机的早期恢复部分。
在缓发性灾害中有更多机会降低当前和未来灾害的风险。发展和人道主义组织可以提供援助,帮助人们降低患病的风险,例如,在易旱区修复水源,为洪涝区提供饮用水消毒用的氯及相关知识;他们还可以为加强早期预警系统G提供技术支持,改进疏散流程,提升地方政府评价和降低风险的能力。获取更多指南,请参见5.4缓发性灾害部分。
环球人道主义应灾最低标准的若干核心标准与灾害风险管理相关。获取更多相关的实际行动、指标和指南备注,可以参见该环球手册(工具和资源第114页)。
工具和资源
更多信息和链接,请参考工具和资源第115页。
南极地区在研究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突出的地位.此区中的大气、冰、海洋和生物通过生物地化循环、深层大洋
主要原因:
一是我国树木前些年破坏太严重。
二是种的多,活的少。
三是仍有人在继续破坏。
沙漠化
1、概论
沙漠化指原由植物覆盖的土地变成不毛之地的自然灾害现象。此处所指的“沙漠”多数强调土地不适合植物生长或发展农业,而非因为地域本身干燥所造成的沙漠气候。不过,没有植物生长的土地由于不能蒸散分配水分,结果也可能反而导致干燥气候。
沙漠化现象可能是自然的。作为自然现象的沙漠化是因为地球干燥带移动,所产生的气候变化导致局部地区沙漠化。不过,今日世界各地沙漠化原因,多数归咎于人为原因;人口急速增长,所居土地被过分耕种以及牧畜,导致土地枯渴不适合耕种。
中东的美索不达米亚(今伊拉克)地区是世上最早发展农业的地域之一,从而发展成世上最早的文明发祥地之一。美索不达米亚的土壤本来甚为肥沃,不过由于过度的农业活动、人们不理会土地长期枯渴,更开发河段上流、采伐森林,上流土地从而不能吸收降雨,雨水一气流入河中造成水土流失以及洪水。
根据中国国家林业局于2006年6月17日的公布,中国沙漠化土地达到173万9700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8%以上,影响全国30个一级行政区(省、自治区、直辖市)。
干地(定义为降水量低且降水通常由雨量小、不稳定、时间短、强度大的风暴造成的那些地区)覆盖了全球40%的陆地面积,供养着世界上1/5的人口。这些干地的沙漠化是由于植被和可利用的水减少、作物产量下降以及土壤侵蚀引起的土地退化,它起因于人口增长、人类需求增加或者政治、经济压力(例如,需要经济作物来增加外汇)造成的过度土地利用,通常由自然发生的干旱启动或加剧。目前,沙漠化的速率是每年6万平方千米或每年0.1%的总干地面积。这对于70%的干地(全球陆地面积的25%)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在干旱和亚干旱地区(也包括一部分亚湿润地区),在干旱多风和具有疏松沙质地表的情况下,由于人类不合理的经济活动,使原非砂质荒漠的地区,出现了以风沙活动、沙丘起伏为主要标志的类似沙漠景观的环境退化过程。地球上受到沙漠化影响的土地面积有3800多万平方公里,目前,全世界每年约有600万公顷土地发生沙漠化。沙漠化问题涉及的范围之广,已引起全世界关注。产生沙漠化的自然因素主要是干旱、地表为松散砂质沉积物和大风的吹扬等;人为因素主要是过度放牧、过度垦殖、过度樵柴和不合理地利用水资源等。沙漠化是环境退化的现象,是一种逐步导致生物性生产力下降的过程,包括发生、发展和形成三个阶段。发生阶段(初期阶段)是潜在性沙漠化,仅存在发生沙漠化的基本条件,如气候干燥、地表植被开始被破坏,并形成小面积松散的流沙等;发展阶段,地面植被开始被破坏,出现风蚀,地表粗化、斑点状流沙和低矮灌丛沙堆,随着风沙活动的加剧,进一步出现流动沙丘或吹扬的灌丛沙堆;形成阶段地表广泛分布着密集的流动沙丘或吹扬的灌丛沙堆,其面积占土地面积50%以上。沙漠化的危害是破坏土地资源,使可供农牧的土地面积减少,土地滋生能力退化,植物量减少,土地载畜力下降,作物的单位面积产量降低。沙漠化已给许多国家和地区的农业、牧业和人民生活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沙漠化,是对世界农业发展的一个重大威胁。沙漠化是一不境退化现象。它使土地滋生能力退化,农牧生产能力降生物产量下降,可供耕地及牧场面积减少。由于沙漠化而致的水土流失、土地贫瘠,已使不少国家遭致连年饥荒。全受沙漠化影响的土地以达3800万平方千米。因沙漠化而失的土地,每年都高达5~7平方千米,几乎每分钟就有11顷的土地被沙漠化。如果沙漠化继续下去而得不到有效抑制,本世纪末,预计损失的耕地将会达到目前耕地的1/3,这是么危险的信号!我国也是一个土地沙漠化严重的国家,沙漠与沙漠化的地已由1949年的66·7万平方千米扩大到1985年的130平方千米,约占国土总面积的13、6%。沙化土地,每年还以60平方千米的速度增长。我国土地沙漠化的形成,除了因力作用而造成沙丘前移入侵的自然因素以外,由于过度农、过度放牧、过度砍伐、工业交通建设等破坏植被的人为因引起沙漠化的现象更为普遍。有一组统计数字很说明问题,臣我困土地沙漠化原因:森林过度采伐占32·4%·过度放占29·4%,土地过分使用占23·3%水资源利用不当占6%,沙丘移动占5·5%,城市、工矿建设占0.8%。由这些统数字可以看出,我国绝大部分(占95%)的土地沙漠化是人因素造成的。因此,保护和利用好土地,封沙育草,营造防风沙林,实行林、牧、水利等的综合开发治理·将会充分发挥植群体效应以达到退沙还土的目的。土壤是植物的母亲,是绿色家园繁荣昌盛的物质基础。保和利用好土地,就是保护了绿色家园,保护了人类自己。
所谓沙漠化指的就是土地上的生物。其生产力衰退甚至丧失,而会造成的原因,主要还是来自人类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沙漠化最明显的地方之一,在撒哈拉沙漠南侧的撒黑尔。此地的北部,以游牧或放牧的型态饲养着羊和骆驼,把整个地区的植物都吃光了,导致土地光秃秃的一片。 而较为湿阔的南部,则因家畜过度繁殖,再加上原本不过方寸小的耕地,禁不起接连不断的耕作,整个地区逐渐变成不毛之地。
再加上水源不足,人们开始挖掘井水,当人群因水源而聚集,豢养的家畜也就多了起来,又再次加速了环境的恶化,促成沙漠化,这种恶性循环,使得该区人民生活普遍过得很困苦。 撒哈拉沙漠没有雨季,所以不会降雨,但只要是有任何一点点的水气,冗睡在地底下的植物就会争着冒出新芽,但很快的,又会过度放牧的家畜吃光了…所以沙漠化的土质现在仍在无声无息的扩大中…
2、防止沙漠化的对策和建议
1.严肃法纪,惩治行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进入了一个崭新阶段,制定了大量的法律法规。与防治沙漠化有关的有《环境保护法》、《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目前又在制定《防沙治沙》,还制定了与这些法律相配套的一系列法规。
这些法律法规之所以称其为法律法规,是因为它们本身具有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强制性。在一个法制的社会,没有凌驾于法之上的权力。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本身就是非法,为法所不容。因此,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政府行为)都要依法进行惩处,并给予改正。否则,法不成法,只能助长行败,扰乱社会秩序。
然而,在我们的各级政府部门中,总有人把人民赋予的权力视为个人的特权,好像法律法规是给老百姓制定的,是专门用来管教老百姓的,而约束不了自己。凡符合自己和本部门利益的就依法行政;反之,则千方百计绕过“政策障碍”,甚至寻找种种借口,把法律法规撇到一边。应该说,正是这种执法部门的行败,加剧了我国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的破坏。
建议全国人大以“西部开发,生态先行”为题,就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有针对性地进行一次执法大检查,及时纠正各级政府执法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历史上大开发带来生态大破坏的悲剧重演。
2.环境问题的决策要有前瞻性和超前意识
我国保护天然林、在长江、黄河中上游首先禁伐天然林的决策是在1996年水灾后作出的;而禁止采挖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的决策也是在2000年春季沙尘暴和扬沙天气灾害连续袭击北京地区后作出的。均系亡羊补牢,付出了惨痛代价后而痛下决心。事实上,无论是洪涝还是干旱,早在70年代末,80年代初已有学者和媒体发出了“长江有变成黄河的危险”、“风沙紧逼北京城”这样的警告。我国高层决策者也并非置若罔闻,只是由于涉及广泛的社会利益群体,而政府的财政支持能力有限,难以当机立断。然而,凡属生态环境问题都有一种“叠加效益”,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解决,只能事倍功半,不可能遏制住环境加速恶化的步伐,而且将来一旦治理起来,费用也更加高昂,代价也会更加惨重,远远超过以生态环境为代价所换取的眼前的和暂时的利益。
建议设立包括沙漠化在内的各类生态环境问题专家咨询小组和预警预报系统,为政府部门的高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加大防沙治沙的国家资金投入
中国治沙工程,国家长期投入不足。“八五”期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仅1亿多元,地方配套资金又很难落实,因为沙区多是“老、少、边、穷”地区,地方财力有限。相当一部分群众尚未解决温饱,很难拿出钱来防沙治沙。1999年国家投入治沙资金为3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治沙工程建设,按治理面积平均每亩投入2.26元,只够买两三棵小树苗,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有专家认为治沙经费每年需20亿元)。目前,在西北地区,造林一亩成本约100元,每亩治沙工程造林,则需500至600元。过去的办法是发动农民投工投劳,以弥补造林经费的不足。在现今市场经济条件下,这种计划经济时代的低投资水平加行政命令,硬性摊派,无偿使用劳动力的办法越来越行不通了,更何况三令五申不允许加大农民的负担,如果再不加大对治沙的投入,今后工作势必出现滑坡。事实上,由于缺乏经费,防沙治沙中的许多关键性问题,如节水技术推广、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太阳能、风能开发利用……得不到解决;许多治沙林场、苗圃、治沙站、保护站等基层防沙治沙单位、职工工资无保障,生产生活举步维艰、正常防治沙漠化的工作难以开展,同时也造成了工程建设速度慢、质量低、布局分散,难以形成规模;管护力量薄弱,造林种草成果难以巩固等等问题。这些现状,与实现国家扶贫攻坚和经济建设重心向中西部转移的战略极不相称。
建议国家加大对防治沙漠化的资金投入,除多渠道筹集资金,与农业综合开发、农田基本建设、工程相结合;还应制定一些相应的优惠政策,实行谁治理,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推广荒沙拍卖,租贷、转让、股份合作等治理方式,形成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全社会共同参与治沙的新局面。
4.建立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
防沙治沙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问题,同时也是社会问题和管理问题。它涉及了社会、经济、生态各个方面和林业、农业、水利、环保等各个政府部门。这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以往,沙漠化防治之所以不尽人意,主要原因之一是社会的各个部门各行其是,难以形成合力,甚至一个部门治沙,其它部门却在造沙。凡属环境问题,都是跨行政区横向发展的,而解决环境问题的政府部门却又是纵向设计的。如果恪守于这种部门分割和地域分割的纵向的行政管理模式,那是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任何横向的环境问题的。因此,我们也必须横向来设计我们的环境行政管理体系,避免部门之间工作中的扯皮,内耗,分散和重复,提高生态建设工程的整体效率。为此,建议将国家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升格为国家防治荒漠化领导小组,由直接领导,以提高其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部门的职能分工,办公室仍设在国家林业局。同时,要加强“高级专家顾问组”的作用,保证荒漠化防治工作的科技含量,增加科学技术和规划设计的透明度。
5.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将生态建设作为政绩考核指标
任何经济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都要产生或大或小的负面影响,一利带来一弊。然而,究竟是利大抑或弊大,如何趋利避害,则要通过对环境成本的评估,决定取舍。例如,近十年来,因挖发菜还使内蒙古2.2亿亩草场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其中6000万亩沦为荒漠,其余的也处于沙化的过程之中。为此每年对牧业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亿元,生态破坏的损失不可估量,还引发了农牧民冲突,造成了影响民族团结的社会问题。因此,这种资源掠夺式的经济活动,理当在禁止之列。
可是,由于长期以来,我们对基层干部的政绩考核内容中,只有发展经济的指标而无生态建设的指标,特别在脱贫目标上,一味强调增加牲畜的存栏数和粮食产量,从而助长了牧民过牧草场,农民毁林毁草开荒种地,而由此造成的水土流失和土地沙漠化则不在考核之列。因此,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经济指标的快速增长,一些政府官员和政府部门不惜付出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任期内的“政绩”。这是导致急功近利,政府行为短期化与决策短期化的根源。
由此可见,环境的问题根植于我们社会和经济的结构、体系之中。不改变与生态建设的目标不相适应的社会经济结构、体系,改善环境的努力就不会有大的作为。目前,我们急待解决的就是把环境成本纳入经济核算体系,并将生态建设的具体内容列入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中去。
6.严格控制环境的人口容量,退耕与“退人”结合起来
环境对人口的容量是制定社会发展计划的基础。我国西部生态极其脆弱,破坏易而恢复难,“地广人稀”只是一种表面现象。由于环境容量十分有限,许多地区的人口已经超饱和。有关资料显示,我国北方荒漠化地区人口总数已达4亿人,比建国初增加了160‰。新疆160万平方公里土地,可供人类生存繁衍的绿洲仅有4.5%,目前农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200-400人,同东部沿海省份的人口密度已不相上下。20世纪初,塔克拉玛干沙漠周缘地区仅有150万人,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含沙漠、戈壁)2人;到80年代,人口增至513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8人,超过联合国制定的沙漠地区人口密度临界指标为7人的标准。青藏高原河谷合理的人口密度是每平方公里不超过20人,而今在该地区却达90人,大大超出土地承载力。过垦过牧,造成风沙肆虐。西南地区山高坡陡,土壤瘠薄,植被破坏后石漠化严重。石漠化使土地永久丧失生产力,因此比沙漠化问题更严重,也更难以治理。
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要与“退人”结合起来,在生存条件恶劣的地区,逐步将超过环境容量的人口迁移出来,转移到小城镇,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退耕后反复的问题和“靠山吃山”,继续破坏植被的问题,给大自然以喘息之机,恢复元气;同时,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效应的小城镇,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富余人口,也可以带动多种产业的发展,增加群众收入,缓和西部人口压力与土地承载力之间的矛盾。
7.保护、恢复与重建荒漠生态系统
沙漠化形成与扩张的根本原因,就是荒漠生态系统(包括沙漠、戈壁系统、干旱、半干旱地区的草原系统、森林系统和湿地系统)的人为破坏所致,是对该系统中的水资源、生物资源和土地资源强度开发利用而导致系统内部固有的稳定与平衡失调的结果。以往,我们一手植树种草,通过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治沙漠化,另一只手却破坏荒漠生态系统,制造新的沙漠化土地。事实上,正是由于荒漠生态系统的破坏,尽管我们营造了“三北”防护林,实施了防沙治沙工程,却仍然未能在整体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张的步伐。可以说,近半个世纪来,沙暴频频的真正原因,并非人工植被营造太少,而是天然植被破坏过甚。小环境的局部改善,抵消不了大环境的整体逆变。
有鉴于此,我们有必要调整防沙治沙战略,从片面重视发展人工植被转到积极发展人工――天然乔灌草复合植被;从单纯保护绿洲到积极保护包括绿洲在内的整个荒漠生态系统。只有重建荒漠生态系统,才能从根本上遏制住沙漠化扩展的势头,扭转防沙治沙和治理水土流失工作中的被动局面,也才能切实有效地改善我国西北地区的大生态、大环境。
西方国家和中国在减排问题上有什么不同的认识
(1)由菲尔德斯半岛某生态系统图,可看出该生态系统的动植物均能流向微生物和贼鸥,故分解者是微生物和贼鸥.
(2)该生态系统中,念珠藻属于生产者,其固定太阳能沿着食物链及食物网流动,初级消费者是鱼、帽贝、磷虾,次级消费者是企鹅、海豹、黑背鸥、贼鸥,贼鸥与企鹅的关系是捕食,同时共同竞争食物鱼.
(3)黑背鸥属于动物,易活动,故测黑背鸥的种群数量采用标志重捕法.
(4)生态系统中的群落由冰川冰盖融化后的裸地逐渐演替的方式称初生演替,“念珠藻→鱼→企鹅→贼鸥”这条食物链的存在,对贼鸥的影响是一方面,这条食物链的存在使能量损耗增加,减少了贼鸥的数量;另一方面,这条食物链的存在,增加了贼鸥的生态稳定性.
(5)贼鸥增重3Kg至少需要消耗念珠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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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答案为:(1)微生物和贼鸥
(2)念珠藻固定太阳能食物链及食物网? 企鹅、海豹、黑背鸥、贼鸥 捕食与竞争
(3)标志重捕法
(4)初生演替一方面,这条食物链的存在使能量损耗增加,减少了贼鸥的数量;另一方面,这条食物链的存在,增加了贼鸥的生态稳定性.
(5)175
蓝碳是通过什么渠道吸收的碳
从哥本哈根会议看西方大国的“气候霸权主义”
作者:叶三梅
摘要:《哥本哈根协议》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排行动作出了安排,但没有就2012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这表明,当今的气候问题不是单纯的气候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气候、政治气候、道德气候、责任气候问题,其核心是经济利益和发展利益问题,其本质是气候霸权主义与反气候霸权主义的问题。
2009年12月召开的哥本哈根会议通过了《哥本哈根协议》,它维护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及其《京都议定书》(以下简称《议定书》)确立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就发达国家实行强制减排和发展中国家采取自主减排行动作出了安排,但大会并没有就2012年后的全球减排行动、资金技术支持等方面达成具体共识。这表明,当今的气候问题不是单纯的气候问题,而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气候、政治气候、道德气候、责任气候问题,核心是经济利益和发展利益问题,本质是气候霸权主义与反气候霸权主义的问题。
一、“气候霸权主义”的内涵及其表现所谓“气候霸权主义”是指少数发达国家试图利用气候这一问题来打击对手、遏制对手,限制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大国的发展,同时不顾自身应负的责任,以自身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继续维护自身在新形势下的全球霸权地位。西方大国的“气候霸权主义”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以保护环境为名,实施环境贸易壁垒 环境贸易壁垒是指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以可持续发展与生态保护为由,通过制定环境标准和法规,对可能形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一些国际贸易活动加以管制,从而对国际贸易形成障碍的一种非关税壁垒措施。 当今,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主要是发达国家和地区,主要有五种形式。第一,绿色关税。又称环境进口附加税,指一些发达国家以保护环境为由,对一些污染和影响生态环境的进口产品除征收一般关税外,再加征环境税。其中的碳关税是当今不少发达国家正准备使用的一种新型关税,主要对进口的高耗能产品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2009年6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规定,美国有权对包括中国在内的不实施碳减排限额国家出口到美国的产品征收碳关税,法案从2020年起开始实施。第二,绿色技术标准。即以保护环境的名义,通过立法手段制定苛刻的强制性环保技术标准,限制或禁止外国商品进口。如欧盟建立ISO14000环境管理系统,要求进入欧盟国家的产品从生产前到制造、销售、使用以及最后的处理阶段都要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目前,欧盟已经形成了包括300多个具有法律效力的欧盟指令和10万多个技术标准的双重结构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管理体系,内容涉及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技术标准、商品包装和标签的规定及认证制度以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贮藏等各个环节。欧盟也因此成为世界上运用技术性贸易保护措施最频繁和最严格的地区之一。 [1]第三,市场准入制度。一般是以进口产品的生产制造环境、方法、过程等不符合本国环境要求为理由,强行禁止某些产品进入其市场。第四,绿色环境标志。这是一种贴在产品或其包装上的“绿色”图形,表明该产品不但质量符合标准,而且在生产、使用、消费、处理过程中符合环保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均无伤害。目前,主要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环境标志制度,并趋向于协调一致,相互承认。另外,还有环境许可证制度、环境配额等其他制度。 2.以危害经济为名,规避自身的责任和义务 国际社会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方面既有原则性规范——1992年的《公约》,又有具体行动规范——1997年的《议定书》和2007年的《巴厘路线图》,但发达国家在减排、提供资金和技术转让等方面,大多未能兑现承诺或履行义务。 美国拒签《议定书》。克林顿政府虽然签署了《议定书》,但从未送交参议院批准,理由是它会严重危害美国经济。布什政府宣布拒绝接受《议定书》。上任以来,一反常态,在全球到处宣讲气候变化和新能源,在国内也积极推动国会对气候问题进行立法。但对《议定书》的态度与其前任并没有实质改变,是典型的“高姿态、低承诺”。 西方大国消极减排。目前,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仍是经济发达的工业国。从2000年到2006年,工业化国家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上升了2.3%。拒绝履行《议定书》的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上升幅度非常迅猛。比如美国上升16.3%,澳大利亚上升幅度高达25.6%。 [2]按照《议定书》的规定,日本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降低6%,但其实际排放量在2006年反而比1990年高出6.2%。 [3]加拿大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从1990年以来猛增21.3%,人均排放量仅次于澳大利亚和美国,位居世界第三。保守党政府上台后推出的中期减排目标只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排2%,远远低于《议定书》规定的6%的目标。 [4]在哥本哈根会议上,美国承诺2020年温室气体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7%。据专家推算,这一目标仅相当于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4%。欧盟承诺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20%,日本承诺减排25%。 西方大国对发展中国家没有实质性的资金援助或技术转让。《公约》明确规定,发达国家必须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转移。在资金方面,发达国家在哥本哈根谈判中提出只能提供为期三年的快速启动资金,对2012年之后的资金支持不愿作出承诺。目前仅欧盟宣布了在今后三年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资金数额,相当于全球人均两美元。在技术转让方面,发达国家也是不情愿,它们指出技术大部分属于私人所有,技术转让应以市场方式获得;技术转让不利于保护知识产权、技术创新和开发等。 3.以共负责任为名,矛头直指发展中国家 从历史上看,气候变暖作为人类最重大的环境问题发轫于18世纪中叶的西方工业化活动,并伴随工业化在全球的发展而日趋严重。从18世纪工业革命开始到1950年,发达国家占二氧化碳排放总量的95%。1950年到2000年的50年中,发达国家的排放量仍占世界总排放量的77%。发达国家人均标准能源消耗量高达2.8万吨,而发展中国家只有0.5吨。 [5] 联大早在1989年就指出,“全球环境不断恶化的主要原因是不可持续的生产和消费方式,特别是发达国家的这种生产和消费方式。”因此,无论是从历史累积责任看,还是从现实责任看,发达国家尤其是美国都应该自觉承担起世界减排和控制全球气温上升的首要责任和义务。但一些西方大国却转移视线,以应对气候变化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责任为名,把矛头直指发展中国家。 大肆渲染发展中国家“环境威胁论”。一些国家宣称发展中国家应该为全球气候变化的趋势承担主要责任,认为发展中国家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人炸式的增长、工业化进程的全面展开以及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等造成了大量温室气体的产生,必须采取措施制止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趋势。 要求发展中国家制定硬性减排目标。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不愿承诺减排的同时,却要求发展中国家的减排目标应该受到国际监督,做到“可测量、可报告、可核查”,并把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减排承诺作为他们减排承诺的一个前提。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必须制订强制的减排指标,只有当其他国家一起行动时,欧盟才愿意将中期减排目标提高到30%。” [6]美国更是把自己与中国“捆绑打包”,指出“如果让美国人做得更多,就应该让中国做得更多”,甚至认为如果中、印等排放大国没有进入量化减排承诺的框架,发达国家的减排政策所实现的环境效益就会被发展中国家新增的排放所抵消。 利用种种手段限制新兴大国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美国气候变化问题特使托德[DK]·斯特恩放言:“我不认为能看到公共资金,特别是来自美国的公共资金能流向中国。”英国媒体断章取义地解读中国的立场,《金融时报》2009年12月14日发表以“中国减排不需要发达国家资助”为标题的文章,指出中国外交部副部长何亚非的讲话表明“中国暗示,已经放弃了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来抗击气候变化的要求,这是哥本哈根气候谈判大会主要参与国之一首次作出明显让步”。 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定为哥本哈根会议未达到预期目标的替罪羊。英国气候变化大臣米利班德指责中国“劫持”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谈判进程。西班牙环境部长艾尔娜[DK]·艾斯皮诺萨将气候谈判未达成实质性协议归咎于委内瑞拉和玻利维亚,认为这两国出于对自己国家石油和天然气产业利益的考量,反对大会达成实质性协议。 二、“气候霸权主义”的实质西方大国在哥本哈根会议等国际气候谈判中所体现的“气候霸权主义”,是西方国家一贯的霸权立场的总体现。其实质在于:
1.经济上实行新贸易保护主义 近年来,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不平衡十分明显。2007年,发达经济体经济仅增长2.7%,其中美国增长2.2%;而新兴和发展中经济体经济增长8%,其中中国和印度分别增长11.9%和9.3%。 [7]而自2007年美国的次贷危机演变为蔓延到世界各国的全球金融危机以来,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出现了更加严重的下滑,美国经济出现了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最严重的衰退。同时,发展中国家的出口不断高速增长,因而与发达国家的贸易出现了大量顺差。面对广大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的迅速崛起和在国际贸易领域竞争能力的不断增强,处于经济低谷的发达国家为了保持自己在国际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将贸易保护主义作为一种救济策略又重新提起。 环境贸易壁垒作为一种新型的贸易保护主义,因具有以下特点而受到发达国家的青睐。第一,保护名义的合理性。环境贸易壁垒的目的在于削弱他国产品竞争力,阻碍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从而保护本国产业和市场,但它是以保护环境、自然资源和生命健康为名,客观上又顺应了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潮流,迎合了绿色消费的浪潮,可谓是“一箭双雕”,自然被发达国家所利用。第二,保护形式的合法性和保护方式的隐蔽性。环境贸易壁垒的实施与现行WTO主导的多边贸易体制并无矛盾。相反,它们所标榜的某些目标和弘扬的某种精神恰恰是WTO所倡导的。如在贸易活动中注重环境保护、重视国际贸易活动与人类社会健康及其可持续发展问题之间的关系等,因而要对它们进行属性分析和定位很困难。第三,保护对象的广泛性。西方发达国家既利用环境贸易壁垒保护陷入结构性危机的产业部门,以保护西方发达国家在传统贸易产品上日益衰退的国际竞争力,又用它来保护尖端技术行业,以保护它们在未来的世界市场上取得主动地位和提高综合国力。第四,保护标准的多重性。贸易和环境问题的复杂性和敏感性致使各国在与贸易有关的环境标准方面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导致各国的市场准入标准形形。同时,西方大国不断调整和提升技术门槛,技术要求趋严、趋新、趋多,往往使发展中国家难以适应。第五,保护措施的歧视性。环境贸易壁垒对国内产品与国外产品实行双重标准,违背WTO的非歧视性原则。第六,保护行动的连锁性。通常,一个或几个发达国家对某种产品或某项贸易实施环境贸易壁垒,会引起其他一些国家的连锁反应,纷纷效仿采取相同或相近的限制措施,最终形成恶性循环。这种多米诺骨牌效应对于发展中国家的外贸出口具有极大的破坏力,其造成的损失往往是灾难性的。2008年,由于各国采取贸易保护措施,给全球带来了7280亿美元的直接贸易损失。 [8] 2.政治上继续维护自身的霸权地位? 气候问题现在是世界上公认的全球性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关系到人类的命运。在此背景之下,一些发达国家就试图借“拯救人类共同家园”这一道德高地,使自己成为全球致力于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领袖,掌握“话语权”,即掌握与低碳、减排、绿色、环保等方面相关的新国际规则指挥权、支配权、定价权,继续维护发达国家在后京都时代的全球霸权地位。 西方大国试图牢牢掌握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话语权。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不甘接受“体制内”的国际气候规制的束缚,又不愿轻易放弃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话语权。为此,布什政府虽然退出《议定书》,但继续参加京都回合以后的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同时,美国试图在“体制外”寻求新的解决途径。美国先后联合其他国家发起了“氢能经济国际伙伴计划”、“亚太清洁发展与气候新伙伴计划”等气候变化合作机制。在其推动下,世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也已分别设立55亿美元和2亿美元的气候基金,总量超过了“体制内”的资金。另外,八国峰会、APEC会议、欧盟首脑会议、亚欧会议等都将气候变化纳入了议事日程。发达国家这一系列的“体制外”动作,就是为了与“体制内”的规制相抗衡,抢夺应对气候变化的话语权和领导权。最为露骨的是在哥本哈根会议谈判期间,以美、英、丹麦等国为首的国家竟抛出了所谓“丹麦文本”,试图废除《议定书》,将“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变为“共同的责任原则”,以重新确立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国际气候谈判框架和原则。 西方大国努力维护后京都时代的国际竞争力。以美国为例,2001年退出《议定书》,目的之一就是不想自损其石化能源霸权。美国现任政府内外政策的重心之所以向低碳和气候变化倾斜,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打压伊朗和委内瑞拉等能源生产国。二是把气候变化和美国竞争力联系起来,强调通过新技术领先世界,通过低碳提升国际形象和地位。美国已经意识到,以IT、微电子业为核心的上一轮经济增长已经难以为继,寻找下一轮经济增长点迫在眉睫。世界经济历经工业化、信息化之后,正在走向“低碳化”。如果美国能在低碳经济领域成为世界领头羊,那么美国仍将能够在未来很多年继续稳坐世界“老大”的宝座。 [9] 3.意识形态上制约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新兴大国的发展 气候谈判问题不只是环境问题,其核心是发展权问题。在这一问题上,尽管发达国家阵营内部存在分歧和矛盾,但它们在如何维系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发展鸿沟、限制新兴大国崛起等方面存在着共同利益。于是,如何限制新兴发展中大国的能源消费和碳排放增长,便成为发达国家共同思考的问题。为此,它们实行了两手策略:一方面积极宣传发展中国家“气候变化的罪魁祸首”、“环境威胁的主要来源地”的形象,占据道德高地,并趁机向发展中大国施压;另一方面又高调赞扬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成就和减排适应能力,并趁机向发展中大国提出高要求。 发达国家不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发展现状。一方面,中、印等新兴大国正处于大规模、高速度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之中,碳的高密度排放是一个不可逾越的阶段。另一方面,在现阶段全球产业分工体系中,中、印等新兴大国的产业仍处于低端位置,在产业技术含量、附加值和竞争力等方面均与发达国家有较大落差。在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它们承接了相当一部分发达国家转移的劳动和资本密集型、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出口的商品也相当一部分为高能耗的劳动密集型和资源密集型商品。同时,这些国家的人口仍在增长,基础设施建设尚待完善,人民生活水平仍需提升,碳排放量势必还会增加。在这种背景下,发达国家实施环境贸易壁垒的指向性和目的就十分明显。 挑拨、分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关系。米利班德指责中方“劫持”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谈判进程,其目的就是挑拨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还有媒体报道,哥本哈根协议案文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基础四国”与美国私下达成提交给大会的,没有征求其他国家,特别是小岛国和最不发达国家的意见,缺少透明度,这种评论与实际大相径庭,其用意不言自明。更有甚者,美国气候谈判特使还莫名其妙地提出针对气候变化领域的所谓“中美共治”,实际上是为拒绝向中国提供气候资金援助寻找借口,同时要求中国承担与其发展水平不相称的减排义务,割断中国与发展中国家的关系。另外,由发达国家倡导的公约外资金的规模远远大于公约内资金,这对许多发展中国家来说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加剧了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分裂。 无视发展中国家为解决气候变化所作的努力和让步。以中国为例,我国是最早把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的发展中国家,是《公约》和《议定书》的缔约国和推动者。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把建设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保护环境的具体行动。近几年来,发布了《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成立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领导小组”,制定和实施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在“十一五”规划中明确规定了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提高森林覆盖率和可再生能源比重等有约束力的国家指标。2008年还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09年通过了“关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的决议”。2009年11月,中国政府宣布,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减少40%—45%。另外,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如巴西、印尼等十国也发布了自愿减排承诺。 漠视发展中国家在适应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困难和合理要求。据欧盟估计,到2020年,发展中国家用于适应和减缓气候变化所需要的资金数目将达到每年1000亿欧元。目前,发达国家提供资金的多边渠道有四个:全球环境基金、气候变化特别基金、最不发达国家基金和适应基金。截止2004年7月,全球环境基金提供的资金只有18多亿美元,协同融资95多亿美元。适应基金直到2008年12月的波兹南会议才启动。另外两个基金的供资数量很少。这样规模的资金远远满足不了发展中国家的实际需求。同时,现有的体制内资金机制还存在一个重大问题,就是对援助资金使用方向的规定过于严格,受援国对资金的申请和使用没有主导权,很难将得到的援助资金用于发展中国家真正急需的领域。资金的申请、审批程序复杂,操作不够透明,使得发展中国家为拿到少量的钱却要付出更大的成本。 三、切实行动起来,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在气候问题上,我们在认识到西方大国实施“气候霸权主义”的同时,也应正视当前国际社会已达成的共识:以气候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已成为21世纪人类面临的最重大的环境发展问题,应对气候变暖已成为当前及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全人类最紧迫的任务。因此,中国既要反对西方大国的“气候霸权主义”,又要积极参与到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的进程中去,实现应对气候变暖和自身发展的“双赢”。
1.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合作,维护共同利益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虽然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因种种原因观点不尽相同,但在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这方面立场完全一致。为此,中国特别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坚持《公约》及其《议定书》的主渠道地位,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体制外”是“体制内”的补充的基本态度,促使发达国家继续率先减排,为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转移。坚决反对从狭隘的环境定义出发推行贸易保护主义,要求WTO在制定与贸易有关的环境问题协议时,考虑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争取差别和优惠待遇。坚持主张将关税问题与气候变化问题分开,即“关税归关税,减排归减排”。在国际气候谈判中,我们应坚持“G77+中国”的模式,以“G77+中国”形式提出立场文件或决议草案,增强谈判能力,提高谈判地位,使气候谈判朝着有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方向发展。我们应通过多种渠道和机制保持同发展中国家的沟通和协调,求同存异,在维护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的同时,兼顾最贫穷国家、非洲国家和一些小岛国家的特殊利益诉求,击破西方大国蓄意挑拨、分化发展中国家的企图,夯实发展中国家阵营的基石。我们应将南南合作内容纳入气候变化行动框架,实行绿色马歇尔计划,支持发展中国家开发低碳经济,尽己所能地给予发展中国家资金方面的援助,增大对发展中国家气候友善适用技术的出口,塑造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2.积极推进国际谈判和协商,寻求规则制定权 目前,国际社会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规则和协议,但在许多领域仍是无章可循,亟需建立一套较为完整的国际气候法律秩序。首先,中国要坚持自己的一贯立场:主张多边气候谈判以联合国为主,在联合国所确定的框架之内进行;在国际气候谈判中,要毫不犹豫地占据道德高地,以“问题解决者”而非“麻烦制造者”的姿态介入;要充分利用西方大国的矛盾来化解自身压力;既要防止近期国家的社会经济发展受到严格约束与限制,又要确保中长期国家的崛起能够得到国际气候法律秩序的支持。要在国际气候法律秩序构建中争取“话语权”,掌握“游戏规则”的主动权和制定权,努力成为构建气候保护法律新秩序的领导者之一。其次,中国应加强在应对气候问题上的国际双边谈判和合作,特别是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为国内发展低碳经济寻求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支持。
3.完善国内立法和政策体系,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我们应深知自身的义务和责任,积极主动地发展低碳经济,应对气候变化。我们应按照世贸组织相关法规和协议,建立和完善国内环保贸易法律体制。努力培养既懂得世贸程序和法律规则、又了解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知识,还擅长国际谈判的人才,减少气候问题上的国际摩擦,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政府的宏观管理和调控,制订国家战略层面的低碳经济发展体系,制订低碳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将单位GDP碳排放强度指标下降纳入考核体系之中。提高企业环保意识,促使企业在加强创新和提升技术含量方面下工夫。优化国内产业结构,促进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在生产结构和就业结构中的比重,实现国民经济低碳化、社会消费低碳化,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建设和谐世界作出我们的贡献。注释:
[1] 李兵、杨秀清、林桂军《当前欧盟对华贸易保护主义根源的经济与政治分析》,载于《国际贸易》2009年第2期。 [2] 驻法国使馆经商处《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有增无减》,参见广西节能网2007年11月28日。 [3] 徐可《工业国温室气体排放最新数据公布》,参见财经网2009年11月18日。 [4] 《哈珀称加拿大不会大幅提高中期减排目标》,参见中国广播网2009年12月1日。 [5] M.Zebich?Knos,“Global Environmental Conflict in Post?Cold War Era:Linkage to an Extend Security Paradigm”,in Peace and Conflict Studies,Vol.5,No.1,p.54. [6] 《气候峰会未达成预期结果 欧洲负有不可推却责任》,参见中国网2009年12月21日。 [7] 刘洪《世界经济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参见人民网2008年8月25日。 [8] 马海敏《2009年的新危机:贸易保护主义》,载于《金融博览》2009年第3期。 [9] 李静云《“碳关税”重压下的中国战略》,载于《环境经济》2009年第9期。 ?(作者单位:池州学院政法管理系)蓝碳是通过海洋活动及海洋生物吸收大气中的二氧化碳。?
海洋储存了地球上约93%的二氧化碳,据估算为40万亿吨,是地球上最大的碳汇体,并且每年清除30%以上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氧化碳。海岸带植物生物量虽然只有陆地植物生物量的0.05%,但每年的固碳量却与陆地植物相当。
一直以来,人们对绿碳更为熟悉。其实,海洋也是固定碳、储存碳的一座大宝库。海草床、红树林、盐沼被认为是3个重要的海岸带蓝碳生态系统,大型海藻、贝类乃至微型生物也能高效固定并储存碳。2009年联合国发布相关报告,确认了海洋在全球气候变化和碳循环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蓝碳作为一个新鲜名词,开始被逐步认可并得到重视。
蓝碳应对气候
据不完全统计,近10年来,科技部、环保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和国家海洋局先后安排了30多个涉及蓝碳的科研项目,催生出一批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国家南红北柳蓝色海湾等工程的实施,为推动蓝碳发展积累了经验。国家海洋局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张占海说。
中国广阔的海域、丰富的生物多样性、雄厚的产业基础和扎实的科研条件,为发展蓝碳奠定了坚实基础,蓝碳发展潜力巨大。张占海说,发展蓝碳,将会对这些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升海洋生态养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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