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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新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_10月1日新政策

tamoadmin 2024-08-28
1.2022年个税新政策有哪些?2.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事业单位有中人,企业退休有没有中人?3.日本签证最新政策2020年10月4.一个月五千块。现在个

1.2022年个税新政策有哪些?

2.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事业单位有中人,企业退休有没有中人?

3.日本签证最新政策2020年10月

4.一个月五千块。现在个人所得税要交多少?

10月1日新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_10月1日新政策

如您是广东电网公司的用电客户,根据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的最新峰谷电价标准如下:

高峰时段:10:00-12:00、14:00-19:00

平段时段:8:00-10:00、12:00-14:00、19:00-24:00

低谷时段:00:00-8:00

峰段、平段、谷段的电价比价(不含性基金及附加)峰段电度电价∶平段电度电价∶谷段电度电价=1.7:1:0.38。

且除居民用户外,现行实施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范围的大工业用户、普通工业专用变压器用户、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户(含居民充电桩用户)、执行蓄冷电价的用户、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的港口岸电运营商、污水处理企业、海水淡化企业、通信基站等用户按文件要求执行尖峰电价政策标准。尖峰电价执行时间为每年7月、8月、9月三个整月,以及其他月份中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的高温天。尖峰电价执行时段为11:00-12:00、15:00-17:00(共三个小时),执行电价为峰谷分时电价的峰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5%。

备注:日最高气温全省均以中央电视台一套每晚19点新闻联播天气预报中发布的广州次日最高温度为准,次日予以实施。

如需查询具体峰谷时间划分及电价详情,有以下几种方式:

1、如需要查询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稻田排灌、脱粒用电,您可以手机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咨询> 电价信息> 选择用电区域的城市>即可查询到相关目录电价详情;

2、如您是由供电企业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1〕809号)规定,从2021年12月1日0时起所用的电能,按照代理购电价格执行;供电企业将按照规则每月测算代理购电价格,并每月底提前3日通过营业厅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布后执行。您可以手机关注“南方电网95598”公众平台,点击服务资讯>营商环境>最新动态,即可查询到相关的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价格的公告。

3、如您是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可通过微信搜索“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小程序进行市场注册查询,如有疑问可咨询交易中心专业人员。

希望我们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2022年个税新政策有哪些?

面对即将到来的8天国庆期,一些自驾游或回老家的车主早就蠢蠢欲动了。令人兴奋的不止小长还有高速免费政策,为了规避堵车,很多车主会提前一天出发,那么在今年国庆节期,9月30日上高速,10月1日下高速,还免费吗?

从今年的国庆节期放时间来看,整个国庆期安排为10月1日至10月8日,共计8天。据悉,今年国庆节高速免费时间具体为:10月1日00:00起至10月8日24:00止。

1、什么情况下可享受免费?

一方面,可享受国庆节高速免费车型中,其对象为7座及7座以下车型,车辆运行性质依然为小型载客汽车,不包括出租车、网约车,以及小型载货汽车,如皮卡车型等。

另一方面,对于可享受免费通行的车辆,在是否享受高速免费通行的时间点划分上,也有着明确的要求规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通常来说,判定车辆是否可以享受免费高速通行,主要取决于车辆下高速的时间点,常见的有3种情况。

在上述车辆进出高速的三种情况中,我们不难看出,若车辆在9月30日进高速,10月1日出高速,是完全可享受高速免费通行的。

2、ETC实行分段计费,中途会收费吗?

现在ETC已实行分段计费,那么29日晚上高速那段路程会实时计费吗?其实不用担心,这个会通过后台数据处理,实现自动全程费用减免。就算产生收费,系统会自动补回相关费用的。

3、ETC跟人工车道有区别

另外,对于装有ETC标签的车辆,当在9月30日进高速,到了10月1日下高速时,就算下高速时处于免费通行时间段,依然是需要从ETC车道驶出收费站,这样才能有一个完整的进出高速记录;若车辆在9月30日人工收费车道进高速,在10月1日下高速时,从ETC车道下高速,出口栏杆不会抬起,必须选择走人工车道下高速。

4、小结一下

通过上述对车辆国庆节高速免费通行的分析,相信车主们也弄明白了在何种情况下,车辆是可以享受高速免费通行政策的。总的来说,当在9月30日上高速,10月1日下高速是可以享受免费的,但ETC车主要注意,尽量选择ETC车道上,ETC车道下,这样才有完成的行车轨迹,避免系统产生误扣的情况。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事业单位有中人,企业退休有没有中人?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1、主要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2、扣除方式: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时间规定: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三周岁的前一个月。

4、享受主体:婴幼儿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比照执行。

5、享受环节:既可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阶段扣除,也可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

6、信息填报: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

①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

②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填写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

③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 照、外 国护照、港 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 湾居民来往大 陆通行证等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

7、政策:《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

二、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

1、主要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2、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3、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备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5、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4号)

三、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

1、主要内容: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2、时间规定: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3、地点规定: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

4、产权规定: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

5、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政策:①《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30号)

②《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1号)

四、法律援助补贴税收优惠

1、主要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2、申报要求: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

3、其他规定: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

4、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25号)

五、内地投资者投资香 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个人所得税优惠

1、主要内容: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 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

2、政策:①《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 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2022年第24号)

②《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 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

③《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 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 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3号)

六、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初创科技型企业需符合的条件,从业人数继续按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按均不超过5000万元执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变。

在此期间已投资满2年及新发生的投资,可按财税〔2018〕55号文件和本公告规定适用税收政策。

日本签证最新政策2020年10月

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事业单位有中人,企业退休有没有中人?

在回答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所谓的“中人”是指什么。

“中人”是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出现的一个新概念。在《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26号)文件中,把养老保险制度颁布之前参加工作、在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之后退休的职工称为“中人”。是区分“老人”和“新人”的一个名词。“老人”就是指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新人”是指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之后参加工作的人员。

由于“中人”参加工作时,还没有执行养老保险制度,也就没有缴纳 社会 保险费用,也就导致这个群体没有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而退休时,已经实行了养老保险改革,那么,如果按养老保险制度计算时,他们就会缺少一块实际缴费时的帐户金额。

这样,当他们达到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体现出其所做的贡献,故而,引出了“中人”这个概念,用过渡的办法加以解决,即中人享受过渡性养老金。

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在有的地区还加发调解金,一般地区都是以十年为限,逐年递减,现在退休的人基本上已经没有了。

前面的过渡性养老金就是“中人”专享的。

以上说的是企业退休职工。

在2014年9月份开始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由于群众对“中人”这个词已经熟悉了,所以,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也引入了“中人”这个概念,其实同企业“中人”类似,就是指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

说到这里,估计您就明白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都存在着“中人”这一群体。

当然由于机关事业单位刚刚实施仅有四年左右的时间,所以其中的“中人”待遇还没有完全核算完毕,所以现在机关事业单位的“中人”对尽快兑现政策的呼声也是比较高的。

国家有关退休政策中,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伊始,就将所有在册上班的职工划分为老人、中人和新人。企业执行这一政策远远早于行政事业单位。

所谓的老人,是指从Te们开始上班到退休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没有交过养老金的这部分人。而中人是指根据国家政策调整,这部分人分为两段计发退休养老金,前段无论单位或个人没有交过养老金,后半断开始单位与个人共同承担交养老金。而新人是指从上班那一天起就由所在单位和个人为其交纳养老保险金。

现在社保机构执行的养老金收支办法,就是所谓的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待中老年这一代人都自然淘汰完。所有退休人员就可以执行统一的社保政策。

以本博为例,企业员工。本人是2017年8月1日办完退休手续,刚刚过去三整年,养老金待遇执行的就是中人中办法。好象是有十七八年没有交过养老金,个人和单位共同交养老金约有二十来年。

事业和行政单位交养老金不超过十年时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分人已经沾老鼻子光了。本博开始上的是师范学校,毕业后绝大部分同学都在事业单位上班,当然也有不少人从政当了干部,无论是事业或是行政单位,Te们要比本人少交养老金的时间至少缩短十五年时间。

人既然已经退休了,脱离了工作岗位,就不要再去纠结个人的得失。物质享受是永远也没有满足的时候,给多少是个多?有没有满足的时候?人心不足蛇呑象,形容的就是人们的这种心理。

倒不如将个人的关注的点用在锻炼身体上,多活两年,什么也都有了。难道我说的不对吗?(2020/08/26)

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先从社保中人的定义上来分析一下了:

所谓的社保中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针对事业单位的社保的一次大的改革。1992—1996年是针对企业的养老保险的改革,实行的是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养老保险费用,统筹的部分进入社保池中,个人的部分进入到个人账户之中。而事业单位直到2014年的改革时,都是实行的单位为员工缴纳全部的养老保险费用,直接进入到个人的账户中的。这样看来,事业单位的人员比着企业的人员幸福了太多太久。

2014年10月1日的事业单位缴费制度的改革,改革前退休的人被称为“社保老人”,实行的还是改革前的老办法;而改革前已经参加工作改革后还从未退休的人就被称为“社保中人”,而改革后才参加社保的事业单位的员工被称为“社保新人”。

由此,可以看出来,社保中人这个称呼只是专门针对事业单位的这次改革使用的,不牵涉到企业退休员工的。

我们的养老保险改革,一共就有两次,一次是1992年开始的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改革;一次是2014年的事业单位的养老保险改革。

很多人觉得社保中人太亏,刚好赶在了这期间,虽然制定了10年的过渡期,到目前很多人反映,相关的补贴并没有到位,而且相比社保老人的退休金,社保中人的显得很低,这也是很多中人呼吁补贴尽快到位的原因。

首先肯定地告诉题主,企业单位也是有中人一说的。

所谓中人就是指没有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前巳经参加工作,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之后退休的那批人。换句话说,只要有视同缴费年限的人,都可以称为“中人"。对企业来说,1995年各地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建立前参加工作,此后退休的人都是中人。所以说,中人不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专利。

对于中人,按照国家的政策规定,一律要加发过渡性养老金。这样,中人退休时的养老金就由三部分组成: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计算公式为: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过渡性养老金。

其中:事业单位退休中人养老金的具体计算方法为: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工资缴费工资) 2x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内养老金储存额 与退休年龄相关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ⅹ本人指数化月视同缴费指数ⅹ视同缴费年限x1.4%。

企业单位退休中人的具体计算方法为: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x缴费年限x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储存额 与退休年龄相关的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19年12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x1%x本人全部平均工资缴费指数。

通过公式可以看出,企业中人和事业单位中人在养老金三项计算公式中,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式是一样的,但在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上却有所不同。

过渡性养老金是对中人在养老保险统账结合制度建立前工作期间,由于国家还没有实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所以没有缴费,或者实行了养老保险缴费制度,但没有建立实账,从而影响了养老待遇而提供的过渡性补贴。过渡性养老金计算以各地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或建立实账的时间为R临界点。大部分地区计算过渡性养老金的年限是以视同缴费年限划定计算的,但并不是所有地区都这样,具体以各地的实际情况为准。

由此可见,事业单位有中人一说,企业单位也同样有中人一说,而且同样要享受过渡性养老金的补贴。

很多人不明白“中人”这个概念的含义。

2014年10月,我们国家实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为了保证养老保险制度的顺利过渡,国家规定了十年过渡期。

过渡期内,对退休的中人实行新老办法退休待遇比较。 老办法待遇高,就按老办法发放待遇。新办法待遇高,发放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部分待遇。

于是很多人认为这十年过渡期内退休的就叫中人。之前退休的叫老人,之后退休的叫新人。

实际上,我们国家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变更的时候。对于在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变更之前办理了退休待遇的人,才叫做老人。

对于实行养老保险制度变更之前参加了工作,变更之后退休的人叫做中人。

养老保险制度变更之后参加工作,之后退休的人才叫做新人。

这么说起来,我们中人的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如果说2014年9月我们还没有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的时候,有一位刚刚16岁的青年被选入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来他60岁退休,他将是最后一位中人。他退休将是什么时候呢?2058年9月。一般来说,2058年10月之后,就不再有中人退休,只有新人退休了。

那他们退休待遇有什么差别呢? 差别就在于过渡性养老金上。

我们新人的退休待遇只有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构成。

而中人的退休待遇有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三部分构成。

实际上并不矛盾。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时间一般是建立个人账户之前的时间。也就是说我们每一段工作时间都有两项待遇,要么是基础养老金加个人账户养老金,要么是基础养老金加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可以理解为对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时间参加工作的人员,缺少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一种合理补偿。

从这里我们也可以看出,实际上企业目前也广泛存在着中人。各省市 建立个人账户时间普遍是从1994年到1996年前后,个别地方延迟到98年甚至2000年。

如果我们是95年底建立的个人账户制度,我们这个地区到2040年才不会有企业退休的中人。

国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待遇计算方法完全一致了,未来我们所有人的待遇基本原则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了。

希望未来越来越公平,越来越好。

楼主您好,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人被称之为是事业单位的中人,那么事业单位中人也就是说是2014年10月以后退休的这部分群体。实际上我们企业单位也是有中人的,只不过企业单位的工人,他的年限比较久远,甚至说有很大一部分企业单位的中人,都已经办理退休享受这个退休金的待遇。

我们注意到这个事业单位的中人,他是2014年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那么企业单位的中人他是1992年左右开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最晚的地区不会晚于1996年。所以说在这样的一个年限之前,就已经参加工作的企业单位人员就被称之为是企业的退休中人。这部分人员也是可以享受一个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

当然企业单位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计算方式相对来说是比较成熟,只要是你有这个视同缴费年限也就是在正式缴纳养老保险之前的工作年限,都能够认定你的视同缴费年限,最终累加到你总的养老保险当中去,所以说它的计算方式相比于事业单位来说,更加的成熟,更加的方便。

感谢阅读,请加我的关注。

我的回答是: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事业单位有中人,企业单位退休同样也有“中人”;甚至比事业单位产生的“中人”还要早。只是叫法不同。

在我们国家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涉及到的人群分为三类人:即新人、老人、中人。咱们重点说:“什么是中人?”。

中人———就是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之前参加工作;又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办理退休的人,统称为“中人”。这样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有“中人”;企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也会存在有“中人”。只因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时间有差别而异。对企业“中人”的退休待遇,也不尽相同。但一般都设置过渡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过渡期时间是10年。即2014年10月至2024年9月。而企业则是以“内养”“返聘”的形式出现在过渡期内。

机关事业单位过渡期时间的养老金计算时间是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对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这段时间视为缴费年限);对2014年10月1日以后又缴费,并缴费满

15年以上的退休“中人”,依照平稳过渡原则。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根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退休金。在这段时间内,“中人”退休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原则是保底限高。

新办法高于老办法标准的超出部分,具体计算标准是: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100%;第二年退休人员,即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按20%发放。以此类推到过渡期最后一年。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由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早于机关事业单位,没有像机关事业单位这样形成较为完善养老保险体系。各种形式也就不同,属于雏形期。更没有“中人”之说。

企业退休人员过渡性养老金的计算时间,是从各地实施统筹安排建立统账结合前,这段时间并不统一,有的企业早,有的企业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也不一致,是从1994年至1998年这段时间,开始建立个人养老金统筹账户,个人开始缴纳养老保险。在这段时间之前参加工作,包括参军军龄,都视同缴费年限。当时的过渡期方式:年龄必须达到男性年龄满50周岁,女性年龄满40周岁提前办理退休(特殊行业)。而达不到男性年龄满50 周岁。女性年龄满40周岁,则以“内养”“返聘”的形式出现在企业改革当中。直至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方可办理退休。把这段时间里企业“内养”“返聘”人员,就应该称为企业退休“中人”。

2014年10月1日后是相关部门,决定将行政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并轨的开始 ,以前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个人养老保险,全由财政统一承担,从2014年10月1日后,个人上缴部分与企业职工正式并轨,实行一致的缴纳制度,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承付 ,因此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就形成了老人、中人、新人的退休工资核算待遇制度 ,而企业职工就不存在类似情况。

综上所述,题主所问:2014年10月1日退休后,事业单位有中人,企业退休有没有中人?很显然企业单位退休就没有什么老、中、新人的说法。

企业也有中人一说。凡是在1992

年7月前入职,且在1992年7月后退休,就叫中人。

中人在1992年7月之前的工作年限视同为缴费年限。

注意企人中人只是国营企业、大集体企业的正式工。

企业中人养老金构成除了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调节金和地方补助外,还多了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补助。

中人的档案很重要,不要遗失。

一个月五千块。现在个人所得税要交多少?

日本签证对于很多人来说还是比较容易办理的,但是2020年的疫情肆虐全球,签证政策也会发生一系列的临时变动和调整,那么日本2020年10月份最新的签证动态如何呢?

日本驻华使馆10月9日起,开始接受短期商务等签证申请!

日本方面从10月1日起对全球放宽入境限制,这次放宽入境的主要对象为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逗留者,包含留学生、商务人员等,但旅游签证暂未放开政策。

现在留学生已经可以入境日本了,日本驻华大使馆领事部也发布了最新的签证办理政策,10月9日起开始接受短期商务签证等申请,具体措施如下:

一、符合本措施的对象的人士以及赴日目的等:

(1)对象

在中国国内居住的中国籍以及可在中国合法逗留的长期居住的除中国籍以外人士如乘坐日中两国的直航航班,或如途径第三国得到入国?入境许可但未入境到达日本的人士。

(2)赴日目的

a短期逗留(仅限于商务目的)

以出差为目的而开展的业务联络、商务会谈、签署合同、售后服务、宣传、市场调查、出席会议等在日本逗留时间为90天之内的无报酬活动。

b中?长期逗留

除「永住者配偶等」及「日本人配偶等」以外,持所有目的的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的人士。

二、申请开始日期:

从2020年10月9日开始接受申请。

三、所需材料:

(1)短期逗留(仅限于商务目的)

a签证申请表格(贴有照片)

b护照原件

c申请人的在职证明原件

d邀请理由书

e身元保证书

f誓约书(复印件2张)(由日本接受企业(团体)制作)

g提问书

h户口簿复印件

i居住证等的居住证明(户籍不在领区内人士提交)

(2)中?长期目的

a签证申请表格(贴有照片)

b护照原件

c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原件)以及复印件1张

d誓约书(复印件2张)(由日本接受企业(团体)制作)

e提问书

f户口簿复印件

g居住证等的居住证明(户籍不在领区内人士提交)

签证材料具体要求则可问我。

四、签证发给所需天数:

基于本措施的签证签发需要一定的时间,申请进程以及签证预计发放时间暂无法确定。

五、留意事项:

(1)由本措施入境日本时,需按誓约书(防疫事项)的记载,需入境日本时在智能手机上安装确认接触追踪码的APP软件。因此请与接受机关取得联系后,安装所需APP软件。

(2)由本措施入境日本时,需在出国前72个小时之内接受COVID-19核酸检查并取得证明(阴性证明),并需提交给检疫官员以及入国审查官员。

(3)如在申请赴日之前的14天之内到中国以外拒绝入境对象的国家逗留或逗留,将不受理申请,请千万注意。

(4)由本措施接受新的签证签发的情况,原来持有的有效签证将被注销。

5000元工资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根据公式,工资5000应该交的税=(5000-5000)*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