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预报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空气质量

文章内容

合肥天气预报_合肥天气预报30天天气预报

tamoadmin 2024-08-27
1.合肥房产局电话晚间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从北京开始到东北-西北-西南-中原-华东-华南。北京-哈尔滨-长春-沈阳-天津-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兰州

1.合肥房产局电话

合肥天气预报_合肥天气预报30天天气预报

晚间新闻联播后的天气预报,从北京开始到东北-西北-西南-中原-华东-华南。

北京-哈尔滨-长春-沈阳-天津-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兰州-西安-拉萨-成都-重庆-贵阳-昆明-太原-石家庄-济南-郑州-合肥-南京-上海-武汉-长沙-南昌-杭州-福州-台北-南宁-海口-广州-香港-澳门。

合肥房产局电话

中央电视台的《联播天气预报》节目开播时,排列顺序为:首都北京在第一个,其他省会城市根据地理位置和气候特征,按照国家测绘局和中国气象局业务划分,由北至南,从西向东的原则进行排序,并由院确定和批准。

央视天气预报全国主要城市的顺序 : 北京 东北(哈尔滨、长春、沈阳、天津) 西北(呼和浩特、乌鲁木齐、银川、西宁、兰州、西安) 西南(拉萨、成都、重庆、贵阳、昆明) 华北(太原、石家庄、济南、郑州、合肥、南京、上海) 。

华中(武汉、长沙、南昌、杭州、福州、台北) 华南(南宁、海口、广州、香港、澳门) -北京 其他城市天气预报.顺序是: 1、深圳2、厦门3、宁波4、青岛5、大连6、桂林7、汕头8、连云港9、秦皇岛10、延安11、赣州12、三亚13、高雄14、西沙15、南沙

中央气象台(National Meteorological Center of CMA)是全国天气预报、气候预测、气候变化研究、气象信息收集分发服务的国家中心。也是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象中心、核污染扩散紧急响应中心,成立于1950年3月1日。

合肥房产局联系电话:0551-62613829;

传真号码:0551-62659867;

邮政编码:230001;

办公地址:宿州路252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合肥市常用服务电话:

政务服务: ?

安徽省委总机查询台 62606114

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总机查号台 63608114

省人民机关电话号码查询台 62601114

省热线电话 12345

电信服务 :

客户服务热线 10000(免费)

电话号码查询 114

电信费用自动查询 10000(免费)

电信质量投诉 10000(免费)

电信故障自动受理 10000(免费)

公用督 10000(免费)

免费电话受理热线 10000(免费)

天气预报查询 12121

报时服务 12117

航空服务:

问讯(自动) 63401199

售票 62827568 62612586 62656538

民航合肥售票中心 62886626 62886661

民航货运 63401211

东航售票处 62822357

火车服务: ?

咨询 62121222

售票 62847937 62640000

合肥铁路西站 65571833

合肥新火车站 64211113转21222

汽运服务:

售票 62814144 62640904

市出租车调度 62678118

省旅游汽车客运包车 62823884

合肥汽车站 62677263

合肥旅游车站 64293644

合肥市公共交通总公司 64466166

安徽省汽车客运总公司长途汽车站 64296413

合肥锦湖运输公司 62652406

扩展资料

房产管理局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信息公开申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合肥市信息公开网站(网址:://zwgk.hefei.gov.cn)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信息的,应当持有效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合肥市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参考资料合肥市信息公开网-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