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服务防灾减灾_做好气象防灾减灾工作
1.山西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当地该做好哪些防御措施?
2.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
3.6月份种植业如何做好防灾减灾技术措施?浙江省给出官方指导!
4.X市气象局年中工作总结
5.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8修正)
6.广东多地迎战暴雨,市民们需做好哪些防汛准备工作?
7.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2019)
主要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着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水平
气象灾害防御形势严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要切实履行基本职责,不断加强能力建设,着力提高气象防灾减灾水平和效益。
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努力做到重大气象灾害与衍生次生灾害预报准确,预警及时,信息传播快速,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发布不出现失误。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强化与各级防灾减灾及应急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深化防灾减灾资源整合与协调配合。切实发挥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建设效用。
加强基层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着力推动基层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融入式发展。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工作逐步纳入地方基层组织体系和公共财政预算,纳入地方政府“三定”方案和绩效考核体系。推进基层气象防灾减灾发布手段融入地方社会治理体系和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融入各部门减灾示范社区、智慧社区创建,融入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发布手段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和安全运维。推动将气象信息员纳入地方公共服务组织管理体系,加强管理与效能考核。
依法开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强化依法履职意识和责任,扎实推进气象防灾减灾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依法规范政府、部门、社会和公民在防灾减灾中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的社会应急响应机制。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极端天气公共安全的依法监督职责。引导和鼓励社会志愿者参与气象防灾减灾服务。进一步加强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工作。
提高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建立气象灾害风险管理业务。加强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灾情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实现灾害信息实时、快捷、综合采集。开展台风、暴雨、干旱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灾害风险区划试点,发展定量化的灾害风险评估业务,着力提高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施农业、交通气象的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的针对性、有效性。发挥保险机构、红十字会等组织在气象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及次生衍生灾害跨部门联合调查制度。发展防灾减灾与公共气象服务效益评估业务,逐步建立国家、省两级气象服务白皮书制度。
(二)全力做好各项气象服务
气象服务是立业之本。要始终把做好气象服务放在首位,坚持“面向民生、面向生产、面向决策”,全力做好各项气象服务。
努力提升气象服务“三农”的水平。创新气象为农服务机制,融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深化联合会商和产品制作发布机制,加强国家级与省级农业气象业务服务的技术指导和支撑反馈,强化关键农时、重大农业气象灾害实时监测和定量影响评估服务。服务国家农业对外合作,继续做好国内主要农作物长势监测和产量预报,并逐渐向国外重点农产品和重点农业产区拓展。推进中央财政“三农”服务专项建设与现代农业示范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等的融合,深化基层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发展试点,推动气象为农服务“两个体系”可持续发展。
全力提高公众气象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发展更加适应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公众气象服务。继续加强气象服务品牌建设,强化按需服务、移动式交互、智能定位信息发布,推进新媒体技术在公众气象服务业务中的应用。继续推进气象服务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事业单位、进工地,进一步扩大气象预报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
做好国家重大战略和重大活动气象服务。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等重大任务,优化需求导向的服务机制,强化专项气象服务业务。做好大型运动会和2022年冬奥会申办等重大活动气象保障服务工作。
加强各项专业气象服务。完成全国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深入推进交通气象沿线精细化预报和高影响天气短临预报试点。继续推进与住建部城市内涝防治合作。加强流域气象中心业务能力建设,发挥服务防汛抗旱及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等职责。与国土资源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示范区建设。继续做好海洋、森林草原防火、旅游、电力等专业领域气象服务。加强安全生产气象保障服务。
(三)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服务支撑工作
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是攸关当前和长远利益的大事。要切实发挥应对气候变化的基础科技支撑作用,有力保障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文明建设。
强化气候变化适应工作。加快建设中国气候服务系统,强化传统天气气候服务与气候变化应对需求的融合。推进省级气候变化适应工作。做好能源设施、城乡建设、交通基础等关键领域的气候变化风险评估,建立极端气候事件预警指数和等级标准,继续开展气候变化对特色产业和行业的影响评估。
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决策支撑。做好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的支撑工作,围绕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气候变化立法、我国二氧化碳峰值排放路径和气候变化适应等开展决策咨询。积极参加IPCC未来规划,科学支撑气候变化公约谈判,参与气候变化全球治理。
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深入开展气候变化规律研究。强化气候变化基础数据建设,稳步推进全球气候系统模式和区域气候模式研发,继续开展气候变化检测归因研究,启动气候变化综合评估模式研发。做好气候变化最新科学进展和热点问题的分析解读工作。
更加重视气候安全工作。根据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确定中长期气候安全目标,减轻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水资源、生态、能源、城镇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加强生态文明气象服务。加强国家级、区域和省级环境气象预报预警业务能力和运行机制建设。推进与环保部门联合开展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和空气质量预报。发展污染源减排措施效果评估业务。继续做好生态脆弱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加快推进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程立项建设。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业务能力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开展全国贫困县光伏发电资源评估与服务,组织开展风能经济开发潜力评估研究。加强城市规划、重大工程等气候可行性论证服务。
(四)全面深入推进气象现代化
气象现代化是兴业之路。要大力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气象服务社会化、气象工作法治化,并将气象业务现代化作为核心重点任务来推动,落实目标任务和主体责任,全面深入推进气象现代化。积极发展现代气象服务业务。认真贯彻第六次全国气象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现代气象服务体系的目标和要求,制定公共气象服务业务发展指导意见,集约化发展公共气象服务核心业务能力。强化决策气象服务业务能力建设。研发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灾害风险评估技术,发展基于影响预报的专业气象服务业务。面向个性化服务需求,研发快速循环预报服务产品加工和产品检验监控系统。优化完善全国公共气象服务共享产品库。依托数据分析技术和新媒体,发展智能化公众气象服务业务。
深入推进现代气象预报预测业务。制订现代天气、气候业务发展指导意见,着力提升预报预测准确率和精细化水平。推进数值预报发展与应用,实现GRAPES全球模式业务运行,区域数值预报重点做好资料同化和产品应用工作。着力提高灾害性天气、局地性天气的分析能力和预报技术。开展全国10公里分辨率的精细化格点全要素预报业务试验。加强海洋气象、空间天气预报业务能力建设。实现第二代季节预测模式业务运行,进一步提高动力与统计相结合的客观预测技术水平。加快推进MICAPS4.0、SWAN2.0和CIPAS2.0系统建设,继续推进县级综合预报预警业务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召开第七次全国气象预报预测工作会议。
大力推进现代气象观测业务。强化综合观测业务的自动化、集约化、标准化,着力提高观测质量和效益。开展国家天气观测网台站遴选,加强国家基准站网建设,实现国家级台站和其他台站的分级管理。完成县级综合观测业务平台的试点工作并推广。统一各类自动气象站技术标准和数据格式,开展自动气候站设备选型,提高观测数据可同化水平。组织开展风廓线等观测资料的应用试验和观测预报互动科学试验,提高现代观测资料的应用水平。规范温室气体等大气成分业务,提高业务稳定运行能力。完成风云二号G星在轨测试并投入业务运行,统筹在轨气象卫星管理,优化地面应用系统设计,进一步提升气象卫星和雷达观测业务应用水平。加强国家级和省级计量检定能力建设,启动国家气象技术装备保障分中心(新疆)建设。严格执行气象专用技术装备许可制度。
着力加强气象资料业务和信息化基础能力建设。制订气象资料业务发展指导意见。加强气象资料基础工作。加快推进气象数据格式标准化工作。以推进全球气象再分析资料工作为抓手,优化气象数据采集、收集、质控、存储和应用业务流程。重点推进卫星、雷达等资料质量评估业务应用和同化工作。规范各类气象资料质量和时效的考核评估。提高全国气象广域网传输能力。加快推进全国综合气象信息共享系统(CIMISS)业务化,推进国家、省两级集约化数据环境建设。国家级气象业务内网和中国气象数据网上线运行。启动实施国家级高性能计算机二期建设和气象业务异地应急备份中心(上海)建设。
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出台《全国气象现代化发展纲要》,完善气象现代化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切实推进各项保障政策落地。国家级业务单位要积极主动履责,加强与相关单位互动对接,完成气象现代化实施方案年度任务。省级气象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推进省级气象业务现代化,有序推进县级综合气象业务发展。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将气象现代化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中。
加强试点经验总结与推广。组织开展江苏、上海、北京、广东、重庆以及浙江杭州和宁波等第一批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总结评估,推广试点经验。加大对河南作为中部地区于2018年率先基本实现气象现代化试点省份的工作推进力度。针对东中西部各自不同发展特点,把握好东部率先,中、西部赶超的节奏。
(五)着力深化气象改革
改革是发展的动力源泉。要凝聚共识,密切跟踪国家改革进展,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倒逼,以气象服务体制改革为重点、以防雷体制改革为突破口,以气象科技体制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认真落实气象服务体制改革部署。要按照《气象服务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以国家级和部分省级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为试点,创新发展气象服务业务体制、服务供给体制和运行机制以及专业气象服务实体规模化发展机制,更好地发挥气象事业单位在公共服务中的主体作用。推进中央和地方政府气象防灾减灾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健全政府购买气象服务制度。以气象为农服务社会化及大城市社区气象防灾减灾为试点,培育基层气象服务多元化提供主体。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队伍纳入地方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试点。成立中国气象服务协会、中国人工影响天气协会。以上海自贸区气象服务管理和气象协会组织为抓手,制定出台气象服务管理办法、标准和规范,建立部门与社会组织对气象服务的市场管理机制。
加快推进防雷体制改革。依法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职能,发挥防雷减灾在保障公共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方面的作用。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提升服务能力和创新方式为重点,试点带动,加快推进防雷体制改革,依法有序开放防雷检测市场,强化法规标准建设和市场监管。统一准入标准,制定出台全国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清理与改革要求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完善防雷相关法规标准及业务规范,加强防雷服务市场监管。重庆、广东、浙江等试点单位要重点推进防雷工作政事企分开,发挥防雷服务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现代防雷企业制度,培育骨干企业。
稳步推进气象业务科技体制改革。按照信息化、集约化、标准化的发展要求,改革气象业务体制,优化气象业务布局、业务系统和业务流程,提升气象业务的效率和水平。通过试点建立省市县三级集约化的业务布局和业务流程,制定气象业务系统平台集约化发展指导意见。落实精细化气象预报服务产品制作向国家级和省级业务集约的气象服务业务技术体制。规范全国数值预报业务布局,制定数值预报业务发展改革指导意见。强化预报预测质量检验考核工作。建立预报员团队定量考核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改革科研组织管理方式,进一步集中资源聚焦核心技术突破。深化气科院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以技术突破与业务贡献为导向的评价制度和激励机制,强化中试基地与业务用户参与成果评估,发挥学会等第三方机构在项目管理、科技奖励和成果评价中的作用。完善合作共赢机制,引导利用国内外优势资源参与重大核心任务协同攻关。
密切跟踪落实国家各项改革。及时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科技体制、人事制度、财税制度及其他改革政策。配合中编办制定地方气象管理权力清单指导意见。继续推进气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分类指导、上下协调、有序承接,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审批程序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到放管结合、监管到位。深化部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完善双重计划体制和相应财务渠道,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解决气象部门职工的地方性津补贴。
认真组织并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总结省级气象局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试点,推进省及省以下气象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切实抓好各试点单位经验总结,查找并解决存在的问题,创造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做法,探索形成一批特色鲜明的改革成果。
(六)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始终是推动事业向前发展的重要力量。要大力实施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培养创新型人才,着力推进气象信息化建设,有力保障和支撑气象现代化。
加快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核心攻关任务。发挥中央财政科技资金效益,落实四项研究计划重点任务。做强部门科研院所,优化学科布局,构建科研业务紧密结合的学科体系和协同攻关机制。加强区域科技协同创新,围绕区域重大业务核心技术进行攻关。优化气象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强化野外科学试验基地的开放共享。建立气象科技成果认定和分类评价制度。推动成果转化应用和向技术标准的深度延伸。完善有利于激发创新活力的激励制度。深入推进科技研发任务法人责任制落实。
加强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围绕国家气象科技创新工程,组建核心技术领域创新团队。完善人才和团队的评价激励等政策措施。深入实施“双百计划”、强基工程和青年英才培养计划。加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培训。开展人才政策执行情况评估,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和高等院校,加强气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加强西部欠发达地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推进气象信息化工作。加强顶层设计,完成气象信息化总体规划编制。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气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统筹气象业务、服务、科研、教育培训和行政管理等的信息资源和数据,逐步构建资源高效利用、数据充分共享、流程高度集约的气象信息化新格局。加强气象信息化工作统一领导,开展国家和省级气象业务信息化建设试点,推进气象信息化总体规划实施,推进“气象云”工程建设。建立气象信息化社会运行保障机制。
提升开放合作质量效益。制定新常态下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合作计划及方案,深化省部、部际合作。围绕国家“一带一路”等总体外交大局和气象事业发展全局,做好第十七次世界气象大会参会等重要国际气象合作机制建设工作。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多双边气象合作,提升国际引智和培训工作水平。加强气象援外工作。继续做好港澳台及周边区域气象交流合作工作。进一步规范外事管理,加强国际合作队伍建设。
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和编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做好气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总结评估,积极参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重大专项规划起草,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提出未来五年气象事业发展重大工程和建设任务。加快《海洋气象发展专项规划(2014-2020年)》、气象卫星应用发展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强化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气象保障工程等项目的统筹建设与管理。开展气象监测与灾害预警工程、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一期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召开全国气象部门西藏工作会议。完善对口支援西藏和四省藏区、新疆及艰苦台站工作方案。扎实推进新疆兵地气象融合发展。重视和支持基层气象台站能力建设。
(七)全面推进气象法治建设
气象工作法治化是新时期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内在要求。要坚持依法发展、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全面提高气象工作法治化水平。
推进气象立法和标准化管理。积极参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涉气象法律草案和国务院涉气象行政法规起草。继续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的立法进程及《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修订。突出各地气象事业发展特色,加快推进地方气象立法步伐。切实提高气象标准质量,不断强化标准执行。加快霾等重点标准的制修订,建立以标准为依据的业务管理工作机制,清理修订完善现有业务规范,制定标委会绩效评价指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提升依法履行气象社会治理能力。全面梳理气象行政管理职能,制定气象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完善并实施气象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办法和指导标准,做好气象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制止和查处违反气象法律法规的行为。继续开展防雷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提高依法管理气象事务水平。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完善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积极推进国家和省级气象部门法律顾问制度。突出抓好局党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事业发展重点目标、深化改革各项任务等的落实。改进目标管理,完善综合考评体系。重点解决不落实、难落实问题。强化职能调整和下放的衔接和后续工作。
(八)全面加强部门党建和文化建设
加强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气象现代化和深化改革的重要保证。要强化责任,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廉政和制度建设,营造奋发有为团结和谐氛围。
把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各项工作始终。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党的各项纪律。自觉把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规矩落实到全部工作中去。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进一步精简公文数量,提高公文质量。强化会议管理监督,提高会议质量效率。厉行勤俭节约,严肃查处违反“约法三章”问题。持续反对“四风”,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检查,巩固拓展活动成果,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继续抓好机关作风建设月活动。
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直接责任。各级党组(党委)要统筹谋划,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全过程。要紧紧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上率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强化党组(党委)责任担当,细化主体责任,建立责任台账,对主体责任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严肃问责,要分级开展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轮训工作
山西气象局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当地该做好哪些防御措施?
成立由旗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为主要成员的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的宏观指导,督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之间的应急联动和协调;负责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督查落实气象防灾减灾实施方案和防灾减灾经费;负责启动和终止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调集气象灾害应急处置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装备等,协调解决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对重大气象灾害的调查和评估工作;负责召开专题会议,直接管理气象灾害应急、人工影响天气、防雷减灾等工作;制定气象防灾减灾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灾情的收集上报;对于灾害性天气过程提出科学的应对措施;负责基层气象防灾减灾人员的管理、培训和其他临时性工作。各乡镇依托当地政府成立乡镇级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机构,开展辖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工作,同时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充分利用乡镇气象助理员、气象信息员以及其他部门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管理。
组织机构图
河北省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防御办法
什么是地质灾害?
根据降雨强度与地质灾害发生频率的关系,进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级。根据降雨面积、强度和时间,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提醒当地居民注意地质灾害。
由于我国地质地理环境复杂,气候条件差异大,类型多样,分布广泛,地质灾害危害大,是世界上地质灾害严重的国家之一。为实现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为防灾减灾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打好基础,我公司开发的地质灾害在线监测系统采用智能传感技术、物联网技术和云技术计算技术、嵌入式技术、通信和多媒体信息技术,以自主研发的软硬件监控系统为核心,通过可靠、实用、专业的监控系统解决方案,为用户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控数据。
该做好哪些防御措施?
1.洪涝灾害
因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风险大。一定要暂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附近的户外作业,加强24小时检查、巡查,各有关单位值班指挥人员到岗准备应急措施,组织抢险队伍,发现异常情况采取临时避让措施,撤离受威胁群众。厂区在遭受暴雨和洪水袭击时,注意会造成厂房建筑倒塌,设备、设施的倒塌,导致人员伤亡。导致配电设施的漏电,引起火灾。一定要及时疏散人员,及时拉闸断电。巡查排查工作,特别是对房前、屋后人工边坡加强巡查。提醒隐患点附近的居民、厂矿、学校、企事业单位密切关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2.泥石流灾害
泥石流是由洪水引起的洪流,携带着山谷中大量的泥沙和石头。泥石流常伴有山体崩塌,破坏道路,堵塞河流,甚至淤塞村镇。给生命财产和经济建设带来极大危害。
泥石流防治措施:划分出泥石流危险区和潜在危险区,加强水文气象预报工作,特别是小范围局地暴雨预报。当地居民要随时注意灾害预警预报,选择逃生路线,避免一时措手不及。
应急要点:如发现泥石流迹象,立即观察地形,向山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去。当你逃跑时,你应该抛弃一切影响你跑步速度的东西。不要藏在有滚石和大量沉积物的陡坡下。不要待在低洼处,也不要爬树躲避。
6月份种植业如何做好防灾减灾技术措施?浙江省给出官方指导!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暴雪、大风、寒潮、大雾、高温灾害(以下统称气象灾害)的防御,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应当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气象灾害防御的日常工作。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宣传普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学校应当把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有关课程和课外教育内容,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气象灾害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第二章 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第七条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实行统一发布制度。
县(市、区)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按职责统一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向社会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八条 县(市、区)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报告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向有关气象灾害防御、救助部门和单位通报。第九条 县(市、区)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应当严密监视天气变化,适时变更或者解除气象灾害预警,提高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的准确率和时效性。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和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管理单位确定的气象灾害防御协理员、信息员或者联络员,收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传播。第十一条 广播、电视、报纸、电信等信息传播单位,应当通过应急广播直播、电视相关栏目、网页信息、滚动字幕和手机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无偿向社会播发或者刊登当地气象主管机构所属的气象台站提供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不得拒绝、延误传播或者擅自更改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十二条 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机场、车站、码头、高速公路、旅游景区(点)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工作。第十三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因地制宜的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电子显示屏及鸣锣吹哨等方式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第三章 预警和应急响应第十四条 气象灾害按其种类、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实行分级预警。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第十六条 应急响应启动后,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七条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单位应当按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好社会秩序。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服从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避险工作。第一节 暴雪预警和应急响应第十八条 根据降雪总量和持续时间,暴雪预警分为四级:
(一)蓝色预警(Ⅳ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十毫米以上;
(二)**预警(Ⅲ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十五毫米以上;
(三)橙色预警(Ⅱ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二十毫米以上;
(四)红色预警(Ⅰ级):预计未来24小时降雪总量达到三十毫米以上。第十九条 蓝色预警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应急响应的组织落实。
气象灾害发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对危旧住房、厂房、工棚和临时建(构)筑物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教育部门及时向幼儿园和学校通报预警信息。
公安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的实时监控,对坡道路段进行交通疏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做好城区道路除雪工作。
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做好主要公路除雪工作,指导道路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调整运输计划和客运班次,及时疏导滞留旅客。
农业部门指导设施农业种植户和畜牧、水产养殖户做好各类农业设施和养殖设施的除雪及技术管理工作。
卫生部门做好医疗卫生应急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时向露天矿山、油气井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等企业通报预警信息。
旅游部门组织做好旅游景区(点)内游览路线除雪工作。
文物部门对古建筑、古遗址和古墓葬进行实时监控、巡查。
通信管理部门组织做好通信设施维护,保障通信畅通。
铁路部门及时向旅客通报预警信息,加强对铁路沿线巡视。
机场及时向旅客通报预警信息,做好飞机跑道的除雪工作。
供电、供水、供气和供热等单位做好管线设备巡查维护和故障抢修工作。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沿街商铺应当做好本单位卫生责任区的积雪清扫工作。
X市气象局年中工作总结
根据浙江气象台信息,5月29日浙江入梅。在大多数年份,梅雨期一般持续20-25天。预计6月降水过程较多,主要灾害性天气为暴雨和大暴雨。那么,6月份种植业如何做好防灾减灾技术措施?浙江给出官方指导!
一、水稻
当前,浙江早稻处于幼穗分化期,即将进入抽穗扬花期;单季晚稻处于育苗移栽期,部分早播早栽的已进入分蘖期,汛期的持续降雨或强降雨易延误水稻栽插季节,同时造成田间缺苗倒苗、化肥流失、田间积水时间过长或水层过深阻碍水稻根系生长等问题,均不利水稻群体结构优化和个体健壮生长。
1、及时排水露苗。田间开好平水缺,防止积水过深;强降雨过后,要及时排浅田水。阴雨天可将水一次性排干;高温烈日要逐步缓排,保留适当水层。
2、及时查苗补苗。受暴雨影响,稻田或田间稻苗有可能严重受淹或被冲毁,在做好农业保险报损工作的同时,要及时做好稻田修整,及时补种。对因强降雨导致田间缺苗倒苗的,移栽田要及时进行匀苗扶正,清理苗上杂物和泥浆,并进行补苗。对未插的单季晚稻,要抢晴尽早插种,采用机插侧深施肥技术可减少梅雨天气肥料的流失。
3、因苗分类补肥。受淹后,稻田肥料流失较多,退水后3~5天左右,单季晚稻田结合分蘖肥,可每亩增施尿素3~5公斤或12.5~15公斤高浓度复合肥。以增强植株抗性,加快恢复生长。早稻结合穗肥可每亩追施尿素4至5公斤。
4、重视病虫草害防治。梅雨时节要及时抢晴做好化学除草,尤其是直播的单季晚稻田;梅汛期间早稻田田间群体较大、湿度较高,要高度重视纹枯病的防控。
二、油菜和旱粮
当前还有部分油菜和小麦未收获,要抓紧抢晴收获。成熟的玉米也要及时采收;春大豆处于鼓荚期,要开沟排除积水,温暖高湿的环境有助于大豆炭疽病的发生,影响大豆品质,要及时用咪鲜胺、甲基托布津、多菌灵等进行防治;夏大豆和甘薯处于播种期,雨天有助于出苗,但要及时排水防止淹水。
三、蔬菜
1.及时清沟排水。做好清沟理渠工作,保持沟渠畅通,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防止渍害。遇到暴雨田间积水严重时要用抽水机抢排,确保安全度汛。
2.及早采收近成熟瓜菜。抢收易受淹田地和不耐涝品种蔬菜,减少因灾损失。苋菜、毛毛菜等速生叶菜要根据市场行情及时采收供应市场。
3.加强在田蔬菜管理。灾后及时扶理植株,摘除残枝病叶,喷施叶面肥,延长采收期;利用大棚设施进行避雨栽培,避免暴雨直接淋刷和田间积水,防止土壤湿度过大,有条件的可结合使用防虫网,以有效减轻病虫害发生。
4.及时清洁田园。换茬后及时清园,并进行揭膜敞棚淋雨、灌水休耕、高温闷棚或土壤消毒等措施,减轻土壤连作障碍;植株残体与茭白秸秆等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可因地制宜采取发酵堆肥、适量还田、旱地园地畦面覆盖等措施,减少病虫基数,并防止腐烂污染环境。
5.及时防治病虫害。病害主要是白粉病、霜霉病、炭疽病、叶斑病、细菌性角斑病、细菌性软腐病、菌核病等,虫害主要是蚜虫、豆荚螟、豆野螟、蜗牛、黄条跳甲、猿叶甲、小菜蛾等。要针对不同品种、危害程度,选择安全对口药剂抢晴用药,并注意农药的轮换使用和合理搭配,严格执行农药的安全间隔期。同时,结合防治病虫害,进行根外施肥和生长调节,促进作物恢复,如喷施0.2~0.3%磷酸二氢钾溶液、芸苔素内酯等,以提高植株抗逆、抗病能力,延长采收期。
6.合理安排下茬生产。利用雨停间歇天气,分批分期播种毛毛菜、苋菜等耐热速生品种。尽早安排下茬蔬菜生产,松花菜、花椰菜、甘蓝等秋季蔬菜适期播种,采用大棚设施配套遮阳网覆盖育苗,秋豇豆、四季豆等露地直播的要加盖稻草或遮阳网等,以防雨水冲刷造成土壤板结,提高成苗率。
四、水果
1.梅雨季,做好杨梅等成熟水果采摘工作。下月是杨梅、蓝莓、早熟桃等水果成熟季节,也进入梅雨季,产业部门要加强对杨梅等露地水果的采摘、贮运各环节技术指导,指导果农掌握采收时间,抓住晴好天气,及时分级采摘。
2.高温期,做好设施栽培水果通风工作。下月温度持续上升,天气晴好时,要及时对大棚揭膜通风,延长通风时间,防止棚内温湿度过高对水果为害。
3.高温干旱期,做好各类水果病虫防治工作。夏季高温干旱,是各类水果病虫高发期,做好各类水果的病虫监测和防治工作。同时注意水分供应,早晚温度低时,可根据果园条件进行全园浇水或喷水,保证夏季高温期间果树的水分供应。
五、中药材
1.开沟降渍,排除积水,降低地下水位。及时清理田间沟系或沟渠,疏通排水渠道,确保田沟系排水畅通,及时排除田间积水,降低地下水位,防止缺氧沤根,促进中药材根系生长。
2.加强通风和遮阳管理。大棚栽培或室内越夏的中药材要及时做好通风降湿,和雨后骤晴天气的遮阳降温工作,防止中药材失水萎蔫死亡。
3.雨后天晴,及时叶面追肥。暴雨淋洗会造成土壤养分流失和植株生长不良等,要结合防病治虫,采用叶面追肥方式及时适量补施氮、磷、钾肥及其它复合微肥,补充植株养分以尽快恢复长势。可用0.2%水溶性微肥(富含镁铁锰锌硼钼铜等多种元素),或0.2%磷酸二氢钾等加氨基酸叶面肥进行叶面喷施,促进中药材恢复生长。
4.及时抢收或改种。若中药材种植地块受淹、中药材受损,对尚有上市价值的受灾中药材,积极采收,减少损失。对受灾严重的中药材,根系已死亡的中药材要及时清理田园,及时安排好重新播种或改种工作。
5.切实注意中药材灾后病虫害预防控制。大雨过后,造成田间积水,或土壤含水量饱和,中药材长势衰弱,气温快速回升后,有利于中药材各种病虫害发生与流行。极易引发枯萎病、根腐病、霜霉病、炭疽病、疫病等病虫害。要针对不同品种、受害程度及时喷施杀菌、杀虫剂。抢晴天用药,选择安全、对口药剂防治,注意轮换用药,保障中药材安全生产。
六、花卉
1.清理排水,降低地下水位。及时清理大棚周边沟渠杂草和杂物,疏通排水渠道和大棚内排水沟,确保排水畅通;受涝地块及时抽水排除田间积水,降低地下水位,防止缺氧沤根,促进植株恢复生长。
2.加强防雨、通风和遮荫等栽培管理。加强大棚通风降湿工作,降雨时大棚应及时关闭顶通风,雨止后及时打开顶通风,如启用内循环风机等通风设备,天气开始转晴好时用遮荫网短期遮荫,防止渍水后根系未恢复引起生理脱水造成永久萎蔫。做好栽培管理工作,如非洲菊和鹤望兰应及时清理病叶和老叶,改善透光通风条件,百合切花采收后应及时收挖种球。
3.雨后天晴,及时叶面追肥。暴雨淋洗会造成土壤养分流失和植株生长不良等,应增施氮、磷、钾等肥料,并结合防病治虫,喷施农药时加入叶面肥。叶面追肥施氮、磷、钾肥及其它复合微肥,补充植株养分,如可用0.2%水溶性微肥(铁锰锌硼钼铜等多种元素),或0.2%磷酸二氢钾等加氨基酸叶面肥进行叶面喷施,促进植株恢复生长。
4.做好花卉灾后病虫害预防控制。持续降雨过后,天气转晴气温快速升高,有利于各种病虫害发生与流行,极易引发各种病害,如菊花褐斑病、锈病,非洲菊白粉虱、斑潜蝇、根腐病,百合疫病、灰霉病,鹤望兰细菌性软腐病等,严重影响花卉生长。要针对不同花卉品种、病虫种类、受害程度及时喷施杀菌、杀虫剂。抢晴天午后用药,选择高效、安全、低毒药剂防治,注意轮换用药。
云南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2018修正)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积极为我市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防灾减灾等作了大量的气象服务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简单总结如下:
一、 围绕农业做好气象服务工作,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服务工作
我市是暴雨、大风、霜冻、台风等气象灾害频繁发生的地区,各种灾害性天气都直接威胁着千家万户生命财产的安全。我局气象服务工作以“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一年四季不放松,每个过程不放过”的服务思想。每监测到灾害性天气(如强降雨过程等)将影响我市,我局都提前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领导、有关部门汇报,通过电视台、电台、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布灾害性天气预报,提醒人们做好防御准备。如达发布预警信号标准的灾害性天气,我们还及时通过电视台发布预警信号。
二、加强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气象条例》及《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御雷电灾害管理办法》,我们在做好对新建房屋防雷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行政许可的同时,还对各种建(构筑物)和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贮存场所及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检测。其中对石油、化工、易燃易爆物质生产、贮存场所及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半年检测一次,对不合格的防雷设施责令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三、 彻实做好地面气象观测工作
地面气象观测工作是气象工作的最基本工作,气象观测数据反映出当前的天气情况及天气发展趋势,为天气预报工作提供基本气象资料,也为后人研究气象提供宝贵的历史资料。因此,每一个观测人员都认真对待每一个气象数据,上半年测报工作杜绝了错情,很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四、抓好人工增雨
上半年我市出现秋冬春连旱,我局大力组织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工作,多次进行增雨作业,有力的缓解了旱情。
五、存在问题
气象观测环境不断恶化,对我局观测到的气象数据有严重影响。
广东多地迎战暴雨,市民们需做好哪些防汛准备工作?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象灾害防御,避免和减轻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灾害防御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气象灾害防御,是指对干旱、暴雨(雪)、寒潮、雷电、冰雹、低温、霜冻、连阴雨、大风、大雾和高温等造成的气象灾害开展监测、预报、预警、调查、评估、研究和防灾、减灾的活动。
因气象因素引发的衍生、次生灾害的防御工作,适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三条 气象灾害防御遵循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将气象灾害的防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快建立健全气象防灾减灾体系,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宣传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普及防御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组织应急演练,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的应急能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气象灾害防御,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气象灾害保险。第六条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职责,具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风险评估、气候可行性论证、气候评价、雷电防护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等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的防御工作。第七条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增强学生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民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林业、水利、卫生、安全生产监管、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当有针对性地开展气象灾害防御知识宣传教育。第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对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预 防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等有关部门开展气象灾害普查,建立气象灾害数据库,按照气象灾害种类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划定气象灾害风险区域,统筹规划气象灾害防御应急基础工程建设。第十条 气象主管机构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上一级人民政府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当地灾害分布情况、易发区域、主要致灾因素,编制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内容包括:
(一)防御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二)灾害发生发展规律、现状及其趋势预测;
(三)灾害易发区域、时段和重点防御区域;
(四)防御工作机制和部门职责;
(五)防御措施和保障机制;
(六)防御体系及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有关部门编制的区域性、流域性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应当适应气象灾害防御的要求。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制定并公布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气象、民政、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旅游、通信、电力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专项应急措施。第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的综合监测、预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和应急气象服务等系统的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方案由气象主管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国土资源、交通运输、农业、林业、水利、旅游等有关部门,在气象灾害易发区域、重点防御区域设立警示标识或者建立监测点。第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干旱监测设施及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完善蓄水、抽水、灌溉等抗旱工程,改进农作物种植结构,选育耐旱品种,并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地降雨情况,科学防洪、蓄水,定期组织开展各种排水设施检查,及时疏通河道和排水管网,加固病险水库,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堤防等重要险段的巡查。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决定(2019)
广东多地都迎来了暴雨天气,遇到这种天灾,大家能做的就是做好防汛的准备,要正确的去防范并且能够自救,每年天气炎热的时候就会有这种降雨天气,总是会让居民们损失惨重。
首先肯定是要保证自身的安全,如果是接到撤离通知,一定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分配,立刻前往安全地带,除此之外,家里应该准备一些能够防汛的沙袋或者是挡水条隔板,防止洪水冲进家中。除此之外大家还要关注生活附近的这个水位状况,家里的珍贵物件可以尽快的整理一下,能够用挡水条阻止洪水进家是最好的情况,如果水位涨得太快的话,一定要做好彻底的准备,随时准备安全撤离,同时暴雨之时记得关好门窗,切勿去堤坝地区,尽量能够全往高处进行躲避。
?一般情况下有这种气象灾害的时候,当地都会发布预警信号,大家一定要详细的去注意,在暴雨天如果必须得出门的话,也一定要做好防护,特别是司机在经过桥下或者是有积水地的时候,不知深浅之时建议还是绕行为好,不要去强行通过。
在室内的时候,如果遇上雷雨天的话,一定要及时的把家里的电源线通通拔掉,这种天气在室外是非常危险的,一定要注意泥石流,滑坡山洪,最好是减少户外活动,远离同价广告牌,这些搭建之物防止被砸伤,行人在经过积水道路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防止跌入地坑或者是深井。
?同时家里最好能够准备救生衣,救生圈以及手电,如果是遇上晚上撤离的时候,守电视可以发出求救信号的,而救生圈这些东西都能够防止溺水,给大家增多一层保护。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防御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辽宁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二、将第三条修改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统筹规划、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原则。”三、将第四条修改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协调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绩效考核,所需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气象防灾减灾需要逐步增加投入。”四、将第五条第二款修改为:“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五、将第七条修改为:“鼓励和支持气象灾害防御的科学技术研究。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对气象灾害防御创新项目开展给予支持,推广先进的气象灾害防御技术,提高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六、将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修改为:“气象探测环境受国家保护。市、县(区)人民政府所属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探测环境及设施保护专项规划并通报发展改革、住建、自然资源和无线电管理等部门。
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当会同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法定标准审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区域内的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七、将第十七条修改为:“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八、将第十八条修改为:“各类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安装雷电防护装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防雷标准的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场所和设施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雷电防护装置的设计、施工,可以由取得相应建设、公路、水路、铁路、民航、水利、电力、核电、通信等专业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承担。”九、将第十九条第一款修改为:“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单位,应当取得省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范围内从事防雷检测。”十、将第二十条修改为:“防雷减灾工作应当纳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急管理、气象等有关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
投入使用后的防雷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防雷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场所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十一、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气象、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与灾害性天气监测有关的单位,对灾害性天气或者气象灾害实施联合监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十二、将第二十九条修改为:“市、县(区)人民政府启动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后,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和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确定的分工,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工作。”十三、将第三十四条修改为:“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按照权限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无资质或者超越资质许可范围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
(二)在雷电防护装置设计、施工、检测中弄虚作假的;
(三)雷电防护装置未经设计审核或者设计审核不合格施工的,未经竣工验收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交付使用的。”删除第十条第一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溪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